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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9月12日電(記者吳光于)“我未履行法院判決,要被拘留,我錯了,現在集讚20個,謝謝!” 9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的陳某某在朋友圈裏發了一條“集讚”請求,並附上了自己的具結悔過書。
在陳某某與某銀行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中,陳某某一直拖欠借款40萬元不還,在收到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産令等法律文書後,仍拒不履行並多次推脫。
9月11日,眉山市兩級法院開展“執行大會戰”集中行動。當天上午,仁壽縣法院組織了陳某某等50多名被執行人旁聽了一起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産案。庭審結束後,法院對這批被執行人進行集中約談,再次告知其義務和法律責任。
隨後,承辦法官找到陳某某,勸説他主動還款,並要求他寫下具結悔過書,發朋友圈“集讚”。“法院將把朋友圈發悔過書‘集讚’的行為作為認錯態度的考量,再結合具體履行情況,考慮是否對他進行司法拘留。”法官告訴記者。
發布“集讚”消息後沒多久,陳某某的朋友圈一下子熱鬧起來。“快點把錢還了,不然進去了過不成中秋節。”“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想不到你是這種人!”幾分鐘內,陳某某的朋友圈就被“讚”了20次,並快速上漲。
看著微信好友們的留言,陳某某羞愧難當,現場履行了2萬元,並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對未履行的部分制定了還款計劃。
基于陳某某發布朋友圈後及時認錯的態度和履行情況,當天法院沒有對他採取拘留措施。
當天,仁壽縣法院來旁聽的50余名被執行每人平均承認了錯誤,履行了義務,或制定了還款計劃。
“通過寫悔過書發朋友圈點讚的方式,加強了社會監督,多方力量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並在社交媒體上擴大了法院執行工作影響力。”辦案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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