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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15日公布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第二批措施。其中,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降低50%形成的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適當延長電網企業固定資産折舊年限,將電網企業固定資産平均折舊率降低0.5個百分點;增值稅稅率和固定資産平均折舊率降低後,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降低形成的降價空間在送電省、受電省之間按照1︰1比例分配。這些措施形成的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通知稱,因增值稅稅率降低到13%,省內水電企業非市場化交易電量、跨省跨區外來水電和核電企業非市場化交易電量形成的降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通知指出,積極擴大一般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規模,通過市場機制進一步降低用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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