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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四千變五萬元!武漢一“校園貸”團夥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2018-11-29 19:41:4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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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武漢11月29日電(記者馮國棟 李勁峰)大學生借的一筆4000元“校園貸”,經過層層盤剝和轉貸後,短短兩個月竟變成5萬元的負債;因未能及時還款,千裏之外的大學生老家家門被討債人潑紅漆……如此劣跡斑斑的“校園貸”團夥日前被武漢警方打掉,5名成員一審分別被判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這是武漢首個被審判的涉惡“校園貸”團夥。

  2017年9月,警方連續接到數起關于“校園貸”的報案,涉及受害大學生十余名。其中,一名大學生通過校園內張貼的“夢想分期”小廣告與“校園貸”公司簽訂借貸合同。經“手續費”“服務費”等盤剝後,借款的大學生實際借到4000元,卻被要求分12期共償還9500元。

  兩個月後,借款大學生因超期還款被“校園貸”公司認定違約,須歸還剩余本息7900元,並另付2000元的“逾期費”。團夥通過哄騙、恐嚇等方式強迫他轉貸,最終借款變成了5萬多元。為了逼迫還錢,借貸公司使用“軟暴力”手段討債,借款大學生四處躲藏,最終選擇了報警求救。

  經警方調查,2017年7月,以龔某和何某為首的團夥在未取得任何借貸資質的情況下注冊公司,面向非武漢戶籍的在校大學生開展非法“校園貸”。其中,龔某負責放款、收款,何某負責張貼廣告和催收。

  警方查明,團夥先讓學生簽訂貸款合同,再通過哄騙、恐嚇等方式讓借款大學生繳納“手續費”“逾期費”。當貸款大學生無力還款時,團夥就向其介紹其他“校園貸”公司並迫使大學生“轉貸”還款,並收取“轉貸介紹費”。

  據辦案民警武漢市公安局經偵局一大隊負責人介紹,團夥與受害人簽訂的“合同”中存在諸多收費名目,且每筆貸款僅一份“合同”,簽完後就被公司收回。

  團夥催收債務不用暴力方式,而是通過言語威脅、聚眾造勢等方式制造心理壓力,有時甚至跑到外地學生的家中催收。如果要不到錢,他們就用紅油漆在學生家門上寫字,讓他們“欠債還錢”。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受害人當中,有一名大學生剛簽下貸款合同還不到10分鐘,在錢款還沒到賬的情況下,5名社會青年就來催賬;還有一名大學生被討債人拘禁在網吧5天,迫使其父母還款6萬元。

  該涉惡團夥近日在武漢市洪山區法院一審受審。法院審理認為,5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主要嫌疑人龔某、何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趙某、余某和汪某被判處11個月到兩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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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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