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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7月31日電(記者侯文坤)在未取得採砂許可證的情況下,肖某擅自在漢江河道歐廟鎮散洲段非法採砂,其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採礦罪,犯罪嫌疑人肖某近日被依法刑事拘留。這是湖北襄陽市實施“河庫警長”制以來查獲的最新一起案件。
今年以來,襄陽市全面推進“河庫警長”制,切實維護全市河庫生態環境安全和社會治安穩定。襄陽市公安機關給全市河流、水庫配置了市、縣、鄉三級“河庫警長”,分別由市、縣公安機關“一把手”及轄區派出所所長擔任,重點打擊漢江流域非法排污、非法傾倒廢物垃圾等污染環境犯罪,非法捕撈、非法採砂等破壞資源犯罪,以及涉黑涉惡、妨害公務等擾亂秩序犯罪。
配置“河庫警長”後,襄陽市對全市24條河流、34座市級水庫、91條鎮級河流、362座鎮級水庫進行了全面摸排,制定“一河(庫)一策”管理方案,分別建立問題、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五張清單”。與此同時,襄陽市以“河庫警長”為紐帶,依托河庫綜合執法平臺,進一步強化了公安、水利、環保、城管、交通等部門協作,建立起了資訊互通、資源共用、聯合會商、案件通報等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和日常監管巡查聯動機制。
據悉,今年以來,襄陽警方共破獲非法捕撈、非法採礦等破壞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27起,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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