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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多方聯動確保環保稅首個徵期平穩落地
2018-02-01 20:24:43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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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胡璐、鬱瓊源)2018年1月1日起環境保護稅正式施行,並將在4月迎來首個徵期。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蔡自力1日表示,將聯合環保部門,多方聯動,加強徵管,確保環保稅首個徵期平穩落地。

  在國家稅務總局當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蔡自力説,稅務部門將著力推進涉稅資訊共用平臺建設,實現省級稅務端與環保端係統連通;結合“便民辦稅春風行動”,聯合環保部門全面開展分類輔導,確保納稅人會計算、會申報;同時做好線上線下納稅服務、資訊比對等工作,確保首個徵期平穩落地。

  發布會上還總結了我國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全面推開後的運作情況。2016年7月1日,我國實施了資源稅全面從價計徵改革。蔡自力説,這項改革運作一年多來,成效顯著。建立健全從價計徵新機制,提升國家對礦山企業的治理能力,2017年煤炭價格同比大幅上漲,在從價計徵機制作用下,煤炭資源稅收入667.55億元,同比增長84.33%。

  不僅如此,作為經濟發展起始環節的綠色稅種,改革後資源稅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如對煤層氣(煤礦瓦斯)實行1%的低稅率,山西煤層氣企業享受此優惠後總體資源稅費負擔下降了40%,煤層氣開採量實現了較快增長,既鼓勵了清潔能源開採,又促進了煤礦安全生産。此外,資源稅改革將礦産資源補償費降為零,取消其他不合理收費和基金,“正稅清費”優化了資源産業發展環境。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28個省份資源稅實現增收,其中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煤炭主産區資源稅收入分別增長94%、73%和75%。“我國資源稅改革後收入分配進一步向地方傾斜,地方實際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加快建立完善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損害補償機制。”蔡自力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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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敏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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