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30 16:39:24
來源:新華網

遼寧蓋州:“檢察藍”司法為民助力果農贏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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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瀋陽10月30日電 10月金秋,遼南又是一年好“豐”景。在遼寧營口蓋州市的大棚種植戶趙某等11位農民家裏,豐收的喜悅更令人振奮。“多虧了咱們檢察院,受損的果樹今年有了好收成,生活有了新盼頭。”

  原來,去年年初趙某等大棚種植戶購買了當地某農資商店銷售的有機復混肥料,使用後果樹出現黃葉、生長遲緩、爛根等症狀,造成重大損失。盡管生産廠商聯繫部分受損農戶協商並簽訂了《補償協議》,但廠家並未按照約定履行賠償義務。無奈之下,趙某等人到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尋求幫助。

  蓋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受理趙某等11人申請支援起訴案件後,發現趙某等11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遂依據司法救助線索移送制度,第一時間將本案線索移送至第五檢察部審查。通過實地走訪與調查核實,檢察官們了解到,案涉農戶均是以種植葡萄、油桃等果樹為生的農民,因絕收失去唯一收入來源,生活困難;而涉案的有機復混肥料存在品質問題,直接造成農戶損失,趙某等農戶又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及繳納訴訟費。

  查明情況後,蓋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與蓋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協作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為趙某等11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師,指導趙某等11人收集保存證據。蓋州市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也讓農民消費者進一步了解檢察機關支援起訴工作,提升民事檢察公信力和社會知曉度。

  蓋州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生産商、監制商、銷售商作為涉案肥料的生産、監制和銷售主體,應當依法賠償全部損失,並限期治理受污染土壤。為緩解趙某等11人生活壓力,蓋州市檢察院在支援起訴的同時,向蓋州市人民法院發函,建議法院準予趙某等人緩交訴訟費3.7萬元。同時,蓋州市檢察院採取多種措施開展幫扶,幫助農戶及時換土復植,防止農戶因案致貧返貧,讓農戶切實感受司法為民的溫度。

【糾錯】 【責任編輯: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