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地下車庫入口被作為商鋪售出 小區業主質疑是否合理
近日,家住南京市鼓樓區陽光錦繡閣小區的鄭先生向新華網江蘇《民情直通車》欄目組反映,小區一塊約24.62平方米的區域於今年初被登記辦理了用途為批發零售/商業的不動産權證書,地址為江東北路298號103室。鄭先生&&,這部分空間無門,無窗戶,無地面,無水、電、氣等任何生活配套設施且有小區公共管道穿越其中,與小區地下車庫相通,是否具備房屋的基本條件存在疑問。業委會從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調取的小區竣工圖顯示,103室所在部分應為地下自行車庫入口。“根據規劃這塊區域是地下車庫入口,但由於種種原因並沒有修建坡道。直到今年初,小區業委會和全體業主才知道這裡早在2008年就被當作房屋出售了,後又於2021年底通過司法拍賣轉給了現業主。”鄭先生説。

業委會出示的竣工圖,圈出部分為103室
《民情直通車》欄目組通過檢索發現,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台上顯示,103室位於建築物一層,建築面積為24.62平方米,套內面積為22.36平方米。
《民情直通車》欄目組隨後趕赴陽光錦繡閣小區實地了解情況。該小區僅有一棟樓,103室位於樓棟住宅入口的左側,出於安全考慮,通向室外的&&口被木板封閉。在鄭先生和業委會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民情直通車》欄目組從地下車庫入口進入了103室下方空間。現場可以看到,103室與地下室直接相通,上下兩層之間無地面分隔。

鄭先生介紹,103室業主計劃將此處改造成奶茶店,現已辦理了營業執照,但遭到了大部分業主的反對。據了解,該小區業委會收集到了小區大多數業主簽名的請願書,並代表業主向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提出申請,要求派人現場調查並撤銷103室的不動産登記。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現場調查後出具的行政告知書表明,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該局依法院囑託辦理了該房屋的不動産登記,故該房屋登記在現業主名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回復並沒有回答我們主要的疑問,就是這樣一個沒有地面,沒有水、電、氣等任何生活配套設施且規劃為地下室入口的空間當初被認定為可出售的房屋是否合法合規。我們希望有關部門給出明確的解釋,解決矛盾。”鄭先生説。
《民情直通車》欄目組就鄭先生反映的情況具體諮詢了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根據南京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工作人員出示的房屋登記材料,陽光錦繡閣小區的開發商於2005年取得該小區的銷售許可,1到3層為商業。103室的初始登記發生於2008年,發證機關依據房産部門的測繪結果為當時的業主發放了房屋所有權證。
根據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印發的《關於明確在不動産登記中使用房産測繪成果有關法律責任的通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在不動産登記中,因房産測繪成果錯誤造成登記錯誤的,由市房産部門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南京市不動産登記中心有關負責人&&,中心已將相關情況進行梳理並反映給了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後續將積極推進矛盾化解。(虞啟忠 竇心蕊 吉戎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