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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泰州:靈活就業人員可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2022年06月27日 15:54:09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南京6月27日電(記者陳席元)記者近日從江蘇省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據該市新出臺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辦法》,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照其社保繳存基數確定,繳存比例可在10%-24%范圍內自主選擇。

  據介紹,該辦法旨在增強靈活就業人員購房能力,幫助解決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問題。《辦法》所稱靈活就業人員,指已在該市以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雇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在法定就業年齡范圍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傭人員以及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的從業人員等。

  《辦法》遵循“繳存自願,退出靈活”原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其社保繳存基數確定,繳存比例在10%-24%范圍內自主選擇。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貼息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已還清的,可以申請終止自願繳存,提取其自願繳存部分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根據規定,為充分讓利惠民,靈活就業人員連續足額繳存六個月,在泰州市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時,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同時,貸款額度計算只與月繳存額掛鉤,不對繳存余額作出要求,不對貸款還清後繳存作出硬性規定,以讓利于靈活就業人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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