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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必操心黃光裕
2010-08-25   作者:王安  來源:中國青年報
 
    滿城盡説黃光裕,不聊陳曉被OUT。這是一個古老卻又翻新的話題,就像林妹妹的裸死一樣好看。這是家族公司向公眾企業轉型的糾結,是中國傳統道德觀念與現代企業制度的矛盾,是老闆和掌櫃子之間守業與篡權的故事。於是,為爭奪國美,老東家黃光裕與掌櫃子陳曉隔空出招兒,騰挪鬥狠,喜得媒體抓耳撓腮,小咬(東北的蚊子)撲人。
    按中國百姓的敘事,這是一個安祿山、吳三桂式的話本。2006年夏天,國美收購永樂,國美老闆黃光裕並不歧視手下敗將永樂創始人陳曉,而是拜帥陳曉,極盡帝王風範。誰想黃光裕不久事發,陷身鐵窗,於是力推陳曉替代自己。當時國美勢衰,亟須搞錢,陳曉左右招呼,引進貝恩資本。對引進貝恩的細節,黃光裕似知非知,然而刻骨銘心的是,自己在國美的股份被稀釋了,大股東的地位懸了。
    更難忍受的是,當年國美收購永樂時,摩根士丹利也追求永樂,而當時摩根士丹利中國區總裁竺稼,如今正是貝恩資本董事總經理——當年的情敵,在我黃光裕遭難時,又上手搞到一起了!且不説私情,據説這貝恩有外資背景,在國美艱難時,你陳曉的動作,與早先安祿山、吳三桂引進外鬼的做法,有何兩樣?國仇家恨孰可忍……陳曉們被喊做亂臣賊子,挾洋自重,黃光裕家族站在了高高的道德土堆上面。
    其實,在現代企業制度的框架內,黃光裕有大股東的法律地位,陳曉為首的國美電器管理層也有自己的法定權利,不管是引入貝恩,還是實行管理層股權激勵,陳曉至今沒有明顯的違法違規動作。然而,國美不僅是股東和管理層的,還是10多萬國美員工的飯碗,這事大了。
    於是,有媒體提出,應該有第三者介入。具體是:由商務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和專業人士,成立一個“國美電器管控權調研組”,給出客觀判斷和建設性意見,似“類獨董”制度。
    聽到這話,立馬要警惕了,這是給政府下套兒呀。中國企業的各種危機多了,政府有多少個“調研組”可派?全球金融危機,美國政府確實接管了一些金融機構和企業,但那都是“大到不能倒”的大傢伙,而且,美國政府有明確的監管規則和退出程序。在咱這兒,政府絕不會閒着出去“調研”,出口就是命令,看看山西煤改吧,至今還砸在手裏。國美是香港上市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危機來了,此案正是考驗英國和香港法律的機會,並品味西方公司治理與中國本土風情的咬合。
    在此次黃案中,政府相當聰明謹慎,甚至網開一面。按照法律,黃光裕被拘捕後只能與案件代理律師見面,不能與國美電器律師見面。但黃進去後,不僅可以會見國美電器律師,還可以簽署公司文件,遙控交鋒。或許因為國美是香港上市公司?但與另一個也在香港上市的創維數碼公司相比,就不如也。
    2004年11月30日,香港創維董事長黃宏生等人被廉政公署人員帶走,第三天下午2:50黃氏兄弟獲准保釋外出,安排企業事務。2005年3月,黃宏生到北京參加全國政協會議,生活如常。直到2006年7月13日,黃宏生兄弟因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等4項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在獄中,黃宏生遙控創維董事局。2009年7月4日黃宏生出獄,依然掌控創維。
    不論是在香港還是在內地,出事落馬的企業家雖然進入司法程序,他本人在法律上依然擁有財産的佔有、處分、轉讓、繼承以及委託他人代為管理等權利。但到目前為止,除黃光裕外,內地企業家多未有行使權利的先例。
    看看那些大個兒的內地企業家吧,德隆係唐氏兄弟、科龍係顧雛軍、上海首富周正毅、中國第二富豪楊斌、華晨係掌門人仰融等,他們的法律權利有多少保障?他們的公司如今在哪?周正毅一進看守所就被改名,在宣判前無法行使公司股東的權利,在宣判後只能通過行賄管教幹部換取與家屬和生意人士會面,並一度演變成周正毅在監獄裏開董事會的江湖傳説。
    我極關注的是武漢東星航空總裁蘭世立,他的罪過有多大?他的公司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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