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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集中辭職凸顯創業板短期效應
2010-08-25   作者: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李季先  來源:證券時報
 
  據有關媒體報道,公司上市不到一年,手持大把股份的33名昔日全力輔助公司上市的創業板董事、監事、高管和核心技術人員以諸如“夫妻兩地分居”、“身體健康堪憂”等理由,以平均每月4名以上的速度先後離開了公司核心管理層或核心技術崗位,部分創業板高管正在為儘早減持套現而大規模去“高管化”。
  由於大多數離職高管或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上市後立即“起身離席”,對其早前任職的所謂高成長創業板公司幾乎毫無留戀之意,這些離職高管的以小博大短期行為實際上與監管部門所追求的建設一個具有創新表徵的對中國經濟具有中長期效應的創業板的目標背道而馳。
  而且更讓監管者和中小投資者為之糾結的是,統計顯示,目前主動請辭的33名創業板高管中有14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這無疑宣示了在創業板市場上冀圖通過讓高管做股東,將高管的投資風險與公司利益挂鉤的做法並不是什麼靈丹妙藥。
  面對減持套現的無窮誘惑,相當數量的創業板高管沒有表現出打造“百年老店”或“百年品牌”的耐心,而是毫不猶豫選擇了“落袋為安”,以規避“每年減持股份不得超過所持公司股份25%”的剛性規定。擬上創業板的創業板公司IPO前重金招攬的職業經理人變成了類似於追求短期收益的財務投資者的人力資源“投資者”,在其所服務的創業板公司上市後則迅速選擇離職套現,凸顯了創業板高管“中途入股”、“惡意衝關”、“一錘子買賣”等IPO短期效應的風險。
  創業板高管在分擔公司經營風險方面的過分精明,以及其“低投高持”、減持時打壓股價讓中小投資者承受虧損自身卻獲利豐厚的反常短期效應正在造成新的不公,並部分彌平創業板制度創新所帶來的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第一的制度成果,譬如發起人在1年後可以合法地減持甚至全部轉讓股票、相較於主板創業板較短的鎖定期等。有調查表明,在眾多中小投資者質疑創業板創新的制度效應的諸多問題中,創業板高管不負責任辭職減持套現排名居前。
  事實上,就創業板高管集中辭職所映射出的公眾反應來看,與其説是公眾投資者對創業板高管的道德誠信拷問,倒不如説是公眾投資者對當下創業板制度建設尚存在缺憾的疑問和對監管部門強化配套制度措施的期待。譬如對於中途突擊參股而又沒有擔任公司高管的發起人的入股資格問題、中途參股發起人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鎖定期是否應該區別於一般發起人的問題、創業板高管人員的特殊誠信和信託責任等等,都是公眾投資者期待監管部門給出制度回答的地方。
  中國創業板還是個新生事物,包括創業板高管集中辭職套現之類的創業板自身體制性問題還沒有完全顯露,這決定了中國創業板的法律制度建設在短期內會有一定的滯後性,對此不能過分苛責。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內尋求個別機制創新,通過要求擬上市主體及相關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出具“上市承諾”,來實現創業板參與各方的利益均衡,避免一方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害其他各方尤其是公眾投資者的利益。具體到創業板高管為儘早減持套現而大規模去“高管化”這件事情所造成的創業板短期效應風險,監管部門可以要求相關擬上市創業板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承諾,在公司連續3年盈利之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進行轉讓;核心技術人員的競業禁止期限不得低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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