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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風景區變為權勢和資本附屬品
2010-08-06   作者:  來源:經濟參考報
 

    這是“洱海天域”度假産權式酒店項目俯瞰,在建的酒店和別墅群距離洱海最近距離僅有10多米,別墅群中心位置就是以前“情人湖”的所在地。新華社記者 藺以光 攝

    近年來,公共資源在一些風景區成為私有者的“天堂”,臨水而建的各處豪宅肢解了作為公眾資源的城市景觀。商業化、城市化和私有化侵蝕風景名勝區的現象愈演愈烈,缺法律規范、重開發、輕保護的管理模式凸顯風景區保護的困境。如何防止這種現象蔓延已經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風景區成了“唐僧肉”

  “在旅遊地産的名義下,我國風景名勝區正遭受著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破壞。”江蘇省社科院院長宋林飛認為,由于地方政府錯位開發,那些最精華、最優美的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産,正成為城市鬧市區、一般的旅遊商業區,有的甚至成了權勢和資本的附屬品。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前,無序開發風景名勝區的行為隨處可見,包括地方政府、旅遊開發商和旅遊經營管理部門,都熱衷于在保護區內大興土木,甚至引入房地産開發。風景名勝區逐漸喪失了其獨立性和獨特作用,八達嶺城市化使長城變成城墻,成為城市化的典型代表。
  旅遊地産的侵蝕使風景名勝區變成了“唐僧肉”,一些權勢和資本都想在這裏啃上幾口。一些地方則變相出讓風景資源及其土地,使風景名勝區出現了扭曲的産業化定位,背離了公益的開發方向、走向危險道路。更為可怕的是,這一現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風景區保護困境突圍已迫在眉睫。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中山陵除不斷擴建的帝豪別墅外,環繞著中山陵,新的高檔別墅項目不斷誕生:山北有佔地64萬平方米的聚寶山莊別墅及公寓,東北方向是佔地220萬平方米的鐘山高爾夫別墅及球場,再往東有佔地78萬平方米的馬術場別墅及賽場,以及佔地20萬平方米的天泓山莊,南側將由“韋陀巷”項目填補高檔別墅的空白。這也成為風景名勝區管理困境的一個縮影。

  歷史文化名湖淪為“城市洗腳盆”

  “莫愁湖邊走,春光滿枝頭。花兒含羞笑,碧水也溫柔……”上世紀八十年代唱遍大江南北的《莫愁之歌》,是對莫愁湖生態環境的真實寫照。可是,今天在莫愁湖邊走,看到的是周邊高樓大廈鐵桶般“圍剿”湖邊風光的圖景。站在湖畔高樓上向湖裏望去,莫愁湖更像一個“城市洗腳盆”。
  記者調查發現,莫愁湖東岸是萬科金色家園小區,共有12幢住宅樓臨岸建造,最低的18層,最高的30層,基本封死了莫愁湖東岸。緊鄰這12幢大樓的是“名湖雅居”小區的多幢高樓,位于莫愁湖東南方向,與“萬科”連為一體,把莫愁湖的南面封閉了。這兩個“豪宅區”離湖岸僅10多米遠,小區和莫愁湖之間還有私開的小門,莫愁湖成為小區居民的“私家花園”。
  記者注意到,在萬科12幢高層樓的東邊還有“新城逸境”“君園”等秦淮河沿線的高層樓盤。在莫愁湖的北面是多幢四五層的民宅,莫愁湖的西南邊,隔開十多米的馬路,高層建築同樣一幢接著一幢。
  記者調研發現,不僅莫愁湖如此,其他的城市湖泊如玄武湖、烏龍潭、百家湖等也都正在被高樓大廈和富人豪宅包圍和侵佔,淪為一個個“城市洗腳盆”。如南京百家湖西岸的百家湖花園、文化名園等豪宅小區臨湖而建,將環湖路攔腰截斷,環湖路由一個圓圈變成了一個半圓,另一半成為別墅群和停車場。盡管市民對此很不滿,但有關部門卻沒有作為。
  莫愁湖管委會李軍説,莫愁湖是南京河西新城區惟一的綜合性文化公園,也是市民心目中的“老字號”公園。莫愁湖公園規劃定性為展示歷史文化、古典建築和為周邊市民提供城市休閒綠地為主要功能的風景名勝公園。規劃提出“公園周邊建築現狀宜不高于30米,以傳統建築形式為主或帶有古典建築元素符號”。然而,目前鐵桶一般緊緊環圍莫愁湖的30高層建築已經遠遠超過了30米,限高規劃成一紙空文。
  宋林飛認為,稀缺的公園物業資源,造就了臨近公園的開發項目擁有巨大的升值潛力,開發商由此賺取相當的利潤,而這都離不開規劃部門的工作。可以説,規劃的短視導致了這一城建敗筆,而利益的短視讓莫愁湖成了“洗腳盆”。

  風景名勝保護凸顯困境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不但是旅遊地産開發商,包括地方政府和旅遊經營管理部門,都熱衷于在保護區內大興土木。無序開發風景名勝區的亂象凸顯“缺法律規范、重開發、輕保護”的風景區管理困境。
  北京大學世界遺産研究中心主任謝凝高教授認為,風景名勝的管理涉及規劃、建設、林業、文化、文物、宗教、旅遊、商業各係統,關係錯綜復雜,管理體制不順。最後造成的結果就是決策權和執行權落到了地方政府手裏。而地方政府又往往存在其利益局限性,盲目地追求以旅遊拉動經濟發展,搞招商引資,搞房地産開發,以此作為自己的政績。
  體制缺陷導致的另一個問題,是國家風景名勝區仍由各地管理保護,通過門票開發資金來保護。國家財政幾乎沒有資金投到風景名勝區,導致許多風景名勝區因此不得不走上“靠山吃山”“以景養景”的道路,最後過度開發,損失慘重。
  宋林飛更指出法律制度上存在的諸多問題,如相關領域只有條例沒有法律、領導“拍腦袋”隨時可以改變建設規劃、旅遊管理執法沒有強制性措施等題,如不及時解決,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只能是“紙上談兵”。
  記者採訪的專家普遍認為,在風景名勝周圍發展旅遊地産項目,已不是單純的生態或經濟問題,也是民生問題。關鍵是政府在行使公共權力的時候,有無切實考慮到公眾的利益,公眾的意見和聲音是否能反映到政府決策裏。若繼續任由大量的地産項目肆意侵佔優質資源,剝奪普通老百姓享受自然的公共權力,那在短暫的經濟利益後面,失去的可能是黨和政府的威信及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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