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違建大棚房6月底前全部強拆
    2009-06-24    記者:洛濤 王一娟    來源:經濟參考報

    通州區張家灣鎮棗林莊村一處名為“逸仙種植園”的100余棟違規的農家別墅群被通州區政府強拆。

     6月14日,房山區韓村河鎮西營村名叫“燕南生態種植園”的20棟農業大棚被房山區、鎮兩級政府等部門強制拆除,這是北京市第一個強拆的項目。

    “陶潛桃源,諸葛農耕,太公垂釣,敦頤蓮池……”這些桃花源般的描述,來自北京郊區一個叫華爾克隱園的售房廣告。原本以設施農業配套用房報批的建築,竟然搖身一變成了“買房送大棚”的田園村舍?你只要花上30多萬元,就能在京郊擁有一套530平方米的獨門獨院,其中包括170平方米的大棚,270平方米的院子,還有一套75平方米兩室一廳的住房。
    “這是一起典型的以修建溫室大棚、發展設施農業為名,將大棚配套用房修建為商品住房,並以出租名義向市場銷售的案件。”北京市國土局局長魏成林介紹,隱園項目佔用土地的規劃地類為一般農用地和基本農田,項目建設用地屬違法佔地。魏成林&&,這類以設施農業、觀光農業為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項目,目前在全市範圍內全部停工停售。與隱園的模式一樣,北京市郊區縣的違法“設施農業”項目自去年下半年以來,開始頻頻現身招攬買家。今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北京市國土局會同農委對全市郊區縣農業結構調整項目初步進行清理,發現非法用地的設施農業項目34個,佔地面積約4617.3畝(含基本農田1705.3畝)。

    180棟將竣工的大棚房全部推倒

    “540平方米的陽光大棚,院內有陽光庭院,有小橋流水、假山,還能種植蔬菜、草莓等,每棟19.8萬,租期30年……”這是2006年“東華養生莊園”最初的銷售廣告。現年58歲、家住亞運村的張振因為這則網絡和手機廣告而走上漫漫購房路。張振説,城裏呆的時間長了,心裏一直覺得很悶氣,加上近年來患上了糖尿病,更希望能夠找一個空氣好、純天然的地方養生。
    “這則廣告説中了我的心思。”張振説,如今城裏的房子上百萬元,根本買不起,這套陽光房很適合他的家庭情況。2006年年底,在順義、昌平等地看過多個生態房項目後,張振認為通州姚辛莊的生態莊園最划算,用他的話説,19.8萬在城裏還不夠買一個20平方米的房子,而在這兒竟能擁有500多平方米的空間,“太值了”。由於生態環境誘人,價格比城裏低很多,也未見政府部門阻止建設,張振抱着僥倖心理把攢了大半輩子的50多萬元錢投到了農村,一口氣買了兩套生態房。
    張振夢寐以求的陽光房是住不上了。昨天,記者見到張振時,他始終嘀咕着“全倒了,這回真沒戲了……”從他茫然的眼神看得出來,他已經完全沒了主意。“上次強拆時我也知道,本想退出來,但開發商説上面有關係,只要把大棚配管房面積改小就沒事。”張振説,由於當時政府執行強拆的力度並不大,他便聽信了開發商一個名叫劉文的銷售經理的話。果然,在暫停了兩個月後,“禾惠莊園”改頭換面,以“東華養生莊園”的名義繼續施工,並且承諾今年6月底前交房。沒想到,就在交房前一個月,通州區國土、建委、城管等部門突然聯合執法,將莊園內180棟即將竣工的生態房全部推倒。
    6月12日,記者從北京市土地執法工作會上獲悉,近一段時間,針對部分區(縣)以設施農業、觀光農業為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變相進行違法建設,北京市委、市政府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堅決依法遏制。目前,在發現的34個違法項目中,完全拆除8個,正在拆除5個,拆除非法建(構)築物近6萬平方米,力爭6月底前全部整改。
    而對於已建、已售的大棚房,北京市國土局有關負責人&&,已建、已售大棚房應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佔用耕地的在建大棚房必須拆除復耕;已建但尚未售出的大棚房應拆除超標的配套房、保留溫室大棚用於農業建設;已經租售給市民的大棚房産權雖不受法律保護,但有關部門在處理時,會以積極協調開發商退款、減少購房人損失為宗旨。

    警惕變相建設小産權房

    “北京部分區縣發生的大棚房違法建築新動向,值得有關部門反思和警惕。”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説,以建設設施農業溫室大棚作掩護,開發商變相建設“小産權房”,其實質是無産權的違法建築。“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在內,如果尚未辦理手續,即使不是耕地,開發商擅自佔用也屬違法。”他強調説,國土資源部的態度十分明確:嚴禁將農用地擅自轉為建設用地,對於農用地、特別是耕地,村鎮幹部無權自作主張與開發商簽訂土地承租流轉合同。
    贠小蘇指出,對於小産權房,近兩年來,從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層面上講,應該説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很清楚的。特別是去年底,國辦又專門發了一個71號文件,明確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買小産權房。 
    贠小蘇&&,現在一些城市的成交,出現了違法違規佔用集體土地蓋商品房的問題成因很複雜,涉及的方面很多。一方面,應該積極地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應該説幾年來各有關部門,包括國土資源部,在裏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另一方面,地方各級政府也在積極研究和處理相關問題,通過司法渠道做了一些處理。

    小産權房不給宅基地證

    小産權房是一個模糊的、不準確的概念。國土資源部近日強調指出,小産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築,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違反相關政策,各地要嚴格依法查處大量存在的小産權房等違法用地、違法建築行為。針對各地出現小産權房問題,從1999年到2008年,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並要求各地堅決制止、依法嚴肅查處。
    去年7月,國土資源部公開強調“不會讓小産權房開發單位佔到便宜”後,隨即下發通知明確指出,開展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和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必須首先完成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因被小産權房佔用而未得到“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不具備登記發證的資格。
    國土資源部對於小産權房的態度也再一次在通知中顯現:一是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二是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這一通知主要是由於部分地方在宅基地使用中出現問題。”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説,宅基地登記發證將小産權房佔地排除在外,也等於再一次給有意購買小産權房的居民提醒,不要購買小産權房。

    既要守“紅線” 也要保發展

     6月25日是全國“土地日”,今年的宣傳主題是“保障科學發展,保護耕地紅線”。“土地日”前夕,本報記者採訪了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

 專家觀點

    通過立法解決小産權房問題

    “小産權房已經形成了,是一個客觀現象。我的觀點是既然它現在已經存在了,那現在面臨的問題就是如何解決它。”中國人民大學土地規劃研究中心主任嚴金明近日&&,小産權房是一個高房價的産物。這些年房價快速上漲導致百姓會去選擇小産權房。針對小産權房既不符合現在的政策,也不符合現有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問題,嚴金明認為,作為制度畸形兒的小産權房應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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