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風電産業“過剩”屬瓶頸性過剩
    2010-01-07    作者:陳志 劉峰    來源:經濟參考報

新華社發

    摘要:風電産業作為快速發展的新興産業,具有傳統化石能源不可比擬的優勢。我國風電産業近年來發展迅速,有效地改善了我國的能源結構。最近一段時期,關于風電“産能過剩”的議論很多。文章認為,風電産業的“過剩”是階段性的和瓶頸性的,某些環節出現過剩是風電産業成長中必經的階段。我國的産業體係、産業政策體係尚不完善,技術基礎和創新能力還很薄弱,需要把握機遇,因勢利導,完善産業體係和政策體係,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風電産業的健康發展。

  近期,有關太陽能、風能等新興産業重復建設、無序開工的議論頗多,已成為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一係列政策討論中的一個熱點問題。
  筆者認為,目前以風能、太陽能為代表的新興産業出現的“産能過剩”,實際上是一種典型的階段性和瓶頸性過剩,它表現為一個快速成長的産業供應鏈內短期出現的各環節之間、上下遊之間,以及産能與基礎設施之間的不平衡、不銜接,符合新興産業發展的普遍特點和規律。作為一個仍處于工業化進程,卻要在全球氣候變化和人類可持續發展中承擔起大國責任,在保持國民經濟穩定快速增長的同時加快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國家,絕不能因噎廢食,錯過驅動未來發展和搶佔全球競爭制高點的大好時機。

  因時而興 因地而起

  從20世紀70年代起,美國、歐洲等發達國家開始尋求替代傳統化石能源的各種途徑和可能。由于風電具備潔凈、可再生、成本低廉等特點,全球已有70多個國家在大力發展風電。到2008年底,全球累計風電裝機容量已達到120GW,比1998年的10GW增加了11倍。目前,風力發電已經成為世界上公認的最接近大規模商業化的可再生能源技術之一。
  近幾年,我國風電産業快速發展,《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規劃》制訂的到2010年風電裝機1000萬千瓦的目標已于2008年實現。2008年,中國除臺灣省外累計風電機組11869臺,裝機容量約1221萬千瓦,我國2008年新增裝機容量僅次于美國,排名世界第二。我國風電分布在24個省(市、區),裝機超過100萬千瓦的有內蒙古、遼寧、河北和吉林等四個省區。
  風電産業“産能過剩”的階段性和瓶頸性
  “産能過剩”是經濟生活中常見的現象,也是市場競爭和産業技術不斷創新的動力。目前,國內一些報道在缺乏準確、客觀數據的情況下,混淆和誤用了“産能過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對這一新興産業成長規律的正確判斷。傳統意義上理解的“産能過剩”往往把産能認為是現有生産能力、在建生産能力和規劃生産能力的總和,大于實際消費能力的總和,即為産能過剩。筆者認為,就風電産業看,規劃産能(包括在建産能)等都是未(完全)實現的生産能力,即使完全建成,也要有一到兩年的低産期。若把這些都計入實際生産能力,無疑會誇大市場的供求失衡。很明顯,對“産能過剩”的判斷必須考慮階段、産業特性和産業鏈各環節的具體情況。
  “産能過剩”有規劃意義上的誇大
  根據調研,目前我國風機領域,第一梯隊是華銳、金風和東汽三家,幾年前就已具備批量生産能力;第二梯隊是上海電氣、明陽、湘電等不到10家企業,從2008年開始進入批量生産階段;第三梯隊包括華創、漢維等20多家企業,剛剛生産出樣機或正在進行小批量試制。第四梯隊的幾家企業剛剛進入行業,還沒有推出産品。此外,還有一些企業也提出了風機制造規劃,但還沒有實際動作。目前真正具有産能的是前兩個梯隊的企業,其中又以第一梯隊的三家企業為主。2009年,國內風電裝機預計約為1000萬千瓦,而華銳、金風和東汽三家企業的産能就可達到800萬千瓦左右。因此,把可能的或規劃上的産能都計入實際産能,對“産能過剩”的估計顯然是誇大了。
  某些環節出現過剩是短期“陣痛”
  我國風電制造業現已形成涵蓋葉片、齒輪箱、發電機、塔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産體係。從風電整機的供需情況看,近兩年葉片和整機投産的産能已超過了未來兩年預計的市場需求,有可能出現産能過剩。根據國內主要風電整機廠商的産能擴張計劃測算,2009年到2010年若全部達産,全國整機産能將分別達到1100、1900萬千瓦左右,明顯超過我國風電發展規劃預測的市場需求。同時,由于葉片在整機中所佔價值較高,近幾年國內的葉片生産企業快速增加,導致葉片産能超過整機産能。在整機和葉片兩個環節出現的過剩主要是企業驅利的結果,也是一個迅速擴張的市場上尚未形成有效競爭,從而促進産業內部整合的階段性現象。
  産業政策體係建設步伐尚不一致
  新興産業的發展需要整體産業鏈、配套設施、基礎設施的協調發展。目前,我國在促進風電産業發展上尚未形成係統的政策體係,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左腳邁出去、右腳跟不上”的現象。
  一是風電規劃與電網規劃不配套。很多風電規劃側重于資源規劃,缺乏具體的風電送出和電力接納的方案。如國家規劃內蒙古蒙東和蒙西有兩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但是內蒙古的風電的送出方式和落點至今未落實。
  二是電網建設和風電場建設不協調,造成部分風電場不能及時並網或並網後出力受限,現行的調度機構對風電場也缺乏調度經驗和技術手段。
  三是風電標準和認證體係亟待加強。目前我國沿用的風電標準大部分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準轉化而來,且其中涉及到的多是風力發電機組標準,有關風力發電場的建設、運營等方面的相關標準較為欠缺。其他國際通用的如德國勞埃德GL標準、丹麥RISOE的DNV標準也主要是依據這些國家的開發建設條件和經驗制定的,並不完全適合我國的氣候特徵和地理環境。
  “産能過剩”是躍向下一個發展階段的動力
  新興産業處于産業生命周期的初期,本身就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一方面來自它自身還沒有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另一方面,來自于多種技術的競爭和優選。因此,短期的“産能過剩”會促使企業進行差異化競爭,有利于形成主流技術以及技術標準,使技術選擇進一步向科技含量更高、效率更高、節能環保更優的技術和産品集聚。同時,競爭也將引起企業之間的並購,促使産業整合和提高集約度。

  技術基礎和創新能力

  我國風電産業經過多年的努力,在風電設備研制技術方面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科技部“十五”、“十一五”期間對直驅永磁風電機組、1.5─3兆瓦大型風電機組産業化關鍵技術等都給與了重點支援,我國兆瓦級以下定槳距失速型風電機組的設計制造技術已經成熟,初步掌握了1─1.5兆瓦風電機組和制造技術,如金風公司成功研制了具有國內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共有國際市場智慧財産權的1.5兆瓦直驅型風電機組,國産化率超過90%。華銳公司在消化吸收引進技術的基礎上,開發了適合我國不同風區和不同溫度范圍的係列機型,已實現批量生産。
  但是,除了幾個大的企業,最近兩年進入市場的風機整機企業,大部分是從國外引進1.5兆瓦雙饋型風機技術,其間曾出現過多家企業從同一家國外設計公司重復引進技術的情況。
  由于我國對風電設備研制核心技術掌握程度較低,在主軸軸承、電控係統等技術方面與國外先進水準還有一定差距,使國産風電機組的品質還存在很多問題。粗略估算,國産機組可利用率比國際先進品牌的機組低7%左右。

  把握機遇 順勢利導

  1、 明確戰略導向,加快風電等新能源産業發展
  創新不僅僅是技術的問題,而是復雜的科學、工程、經濟要素和制度相互作用的過程。新興産業的興起往往也代表著新舊産業的更替,將會對包括傳統産業及其基礎設施、管制制度等一係列經濟要素和制度要素産生巨大衝擊。人類百年來對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已經形成了巨大的沉沒成本,據國際能源署預測,從2007到2030年,全球單是維持目前的能源供應能力,就需要全球超過50%的能源投資投入到基礎設施。到2030年,在新能源技術進步的推動下,全球石油、天然氣、煤炭和電力的基礎設施都將需要更換。當前,各國都在尋找可靠、安全、環保和可持續的能源供給途徑,新能源已成為全球競爭的戰略制高點。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新能源已迅速從過去的補充性能源上升為替代性能源,並將不可逆轉地向主流能源和主導性能源遞進。因此,針對風電等新能源産業體係建設滯後、瓶頸約束比較嚴重的現象,我們不能收回前進的步伐,而更應該加速配套産品、基礎設施、準入接入的制度和技術、管制制度等的完善與配套,防止過分注重創新本身而忽略了基礎設施、配套技術、標準等帶來的制約。特別要加快以智能電網、大型風電場儲能電池為代表和核心技術的研發和應用,盡快建立制造標準、檢測、認證、使用的科學體係,解決風力發電的間歇性對電網的衝擊問題。
  2、 以培育産業為主線,加快自主創新
  我國作為發展中大國,有自己的現實國情和資源稟賦條件。發展新興産業,一是必須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中國的市場優勢、資源優勢和現實條件;二是要符合經濟技術核算最經濟的原則;三是要在充分利用好國際科技資源的同時,大力提高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中國的風能分布多樣化,這為不同特色的創新提供了巨大機會。我們應該抓緊研發更加適合我國資源優勢的特色技術,如永磁直驅電機和抗風沙、抗颱風、防腐蝕的電機技術等。
  3、 努力開拓兩種資源、兩個市場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條件下,新興産業發展伊始就是全球化的産業。因此,發展我國風電産業,一是要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圍繞産業的競爭需要,採取有選擇的智慧財産權戰略,通過購買一些國外現成技術和非關鍵技術,在引進、吸收、消化再創新的基礎上形成主導性的技術體係;二是要努力開拓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發揮政府政策宏觀導向和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促進我國風電産業加快整合和合理布局,以市場促發展,以競爭促創新,著力打造國際一流的企業群體。
  4、 建立完整的産業政策體係
  消除風電産業短期內出現的階段性和瓶頸性過剩,推動其健康發展,需要在正確把握風電産業成長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完整和係統的産業政策。價格機制是保證新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我國目前還沒有嚴格執行具體的可再生能源技術的價格制度,更多的是一個一個項目的推進,使各地政策不一,隨機性較大。政策的執行還必須加大到位力度,如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支援包括風能在內的研發活動,需要盡快落實。應盡快推動全國統一的環境稅等稅制改革,並將這些稅收用于支援新能源的發展。

    日本風力發電技術的發展現狀

    迄今,日本在風力發電技術方面是個落後國。目前,全世界的風力發電總裝機容量為980萬千瓦。日本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建設風力發電設備,1990年風力發電能力僅有3000千瓦,1997年底增加到1.7萬千瓦。

    風電裝備制造業需要“走出去”

    從長遠發展看,中國的風電裝備制造業需要通過挖掘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來消化産能。如果説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産業升級是中國風電裝備業振興的基礎,那麼“走出去”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則是中國風電裝備業走出困局的“蹊徑”。

  相關稿件
丹麥發展風電的啟示 2009-12-04
發改委:風電定價與CDM 無關 2009-11-27
風電機組潤滑材料技術制約我國風電産業 2009-11-12
龍源風電一期工程預計年底前入網發電 2009-11-11
華電與牡丹江林業局簽風電合作協議 200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