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兩 會 國 內 國 際 深 度 財 金 産 經 商 情 人 物 現 場 互 動 視 角 文摘頻道 觀點頻道
 
陳凌孚委員:將土地流轉與社會保障相結合
    2007-03-16    本報記者:萬棟 實習生:夏子航    來源:經濟參考報
  “隨着土地承包30年不變政策的落實、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村土地流轉速度明顯加快,這有利於增加農業投入,也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但在實際操作中也出現了一定的問題。為此,必須將土地流轉與社會保障相結合。”這是記者從全國政協委員陳凌孚提交的提案中獲悉的。
  對於目前流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陳凌孚説,首先,土地流轉操作程序不夠規範。農戶與農戶之間一般採用“口頭協議”,私下進行自發的流轉,糾紛隱患較多;農戶與集體之間常常不按規定程序辦事,有時沒有協議,農民説不種就不種,政策一變又要田;農戶與企業之間多是由村集體出面與企業簽訂協議,雖然有書面協議,但合同不規範,手續不齊全,特別是農民作為流轉主體缺位,農民不能維護自己的利益。
  其次,土地流轉的規模較小,糾紛增多,土地流轉機制創新初見成效,但還處於起步階段。就其農業經營發展來看,離現代農業的産業化,標準化,國際化還有較大距離。隨着糧食生産政策的調整,種糧的經濟效益提高,部分農民要求與承包人終止土地流轉或者提高土地租金,土地流轉引發糾紛逐漸增多。
  再次,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不夠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發育不良,中介組織匱乏,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導致農戶有轉出土地意向卻找不到合適的受讓方,需要土地的人找不到中意的出讓者,影響了生産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一些地方儘管建立了流轉中介組織,但真正按市場經濟規則進行運作的並不多。
  此外,非農建設用地存在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的傾向,土地流出戶農民缺少生活保障。非農建設用地絕大多數實行國家徵用,沒有區分公益性,經營性的不同性質。徵地與供地採用雙軌制,徵地用計劃經濟時的強制辦法,但供地卻採用市場經濟的有償出讓,政府“以地生財”,對農民的徵地補償方法不合理,採取“一次性買斷”,且補償費不能全部到位,層層截留,農民只能得到一點安置補助。從而使農民失去了土地對他們的生活保障,更沒有能力參加社會保險。在一定時期內,他們變成了沒有土地、沒有資金、沒有生活保障的“社會游民”,影響社會穩定。
  針對存在的問題,陳凌孚説,應重視土地流出戶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應借鑒現行公積金做法,在流轉中將一定比例租金交社會保障部門,並由各地從農業發展資金中按1:2比例配套相應資金,用於土地流轉後的農民社會保障,避免土地流出戶農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現象。
  陳凌孚建議,採取優惠措施,鼓勵土地流轉。在優惠的對象上實行雙向優惠,在優惠的內容上實行包括資金優惠在內的綜合優惠,在優惠的手段上實行配套優惠,在優惠的取向上實行重點優惠,引導土地流轉到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産業化經營項目上,流轉到具有技術推廣價值和市場發展前景的特色種養項目上,流轉到對“四荒”開發性經營項目上。要推廣以入股方式或租佃方式而不是徵用的方式進行土地的流轉,即使是折價入股也要取得穩定租金,同時盡可能提高土地産出和租金,為農民建立社會保障提供經濟基礎。要大力培育農村勞動力市場,加大對農村富餘勞動力的技術培訓,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條件。
  相關稿件
代表委員抨擊明星亂代言 2007-03-16
陸兵代表:廣西積極尋求“海上突破” 2007-03-16
王守禎代表:煤炭業應加快整合重組步伐 2007-03-16
代表委員建言力剎“短信誘騙”歪風 2007-03-16
周屏代表:電信計時計費裝置應實施第三方監督 2007-03-16
 
關於我們 | 版面設置 | 工作人員 | &&我們 | 友情鏈結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製作單位:新華通訊社網絡中心
版權所有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