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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0 記者:王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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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雖然國家發改委多次出重拳降藥價,但老百姓卻反映“看病依然很貴”。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保法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保法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看病貴”的背後與我國的醫療體制改革、醫藥行業目前的過度競爭、現行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有關。 於保法代表分析認為,首先,醫療體制改革使過去存在的結構性矛盾浮出水面。“從某種意義上説,‘看病貴’是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反映,是長期以來醫療體制內部深層次矛盾表面化的反映。從過去享受公費醫療、合作醫療到現在需要為自己的健康增加支出。事實上,只有深化醫療體制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於保法如是説。 其次,醫藥行業存在的過度競爭直接催生了“看病貴”。一方面,醫藥行業的發展使我國藥品生産、經營都上了一個新&階,也使藥品價格上了一個新&階,考慮到新藥較高的開發成本,新藥的不斷出現自然引發總體的藥費貴;另一方面,由於我國專利保護不力,新藥一經批准就可以多家轉讓,造成多家競爭的局面,而專利期過後,各種仿製品則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結果是全國生産同一産品的廠家多如牛毛,各廠家為了生存,不得不進行惡性競爭,利用“回扣”等不正當手段進行促銷,從而也導致了“開大方”現象的出現。 再次,《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關於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使醫生往往採取過度保護措施,無形中增加了患者的醫療負擔。事實上,醫療行業是充滿風險的行業,並不存在100%的把握,因此醫生為了避免捲入醫療糾紛,往往不得不採取一些過度保護措施,包括檢查過細,用藥過度等等。於保法代表告訴記者,如果不能改變舉證責任倒置這一規定,醫療行業的過度保護現象就會持續存在,而患者也必將為此而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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