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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9 新華社記者:常愛玲 李志暉 呼濤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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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13載、歷經七次審議的中國物權法草案於3月8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對國家、集體和私人的物權實行平等保護”。 中國法學專家認為,如果這部具有中國特色的物權法草案獲得通過,將有利於中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所作的關於物權法草案的説明,物權法草案全面準確地體現和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草案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諮詢委員會副主任李國光説,這一規定,體現了對不同物權主體實行平等保護的原則,也體現了現行憲法的精神。 同時,物權法草案針對國有財産流失的情況,加強對國有財産的保護。它還全面準確體現了現階段中國共産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並對現實生活中迫切需要規範的問題,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係,促進社會和諧。 根據物權法草案,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物權法對國有財産作了明確規定並從五個方面強化了對國有財産的保護。 為了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草案規定: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承包。 草案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産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佔、哄搶、破壞。王兆國説,這有利於激發民眾的創造、積累財富的積極性,促進社會和諧。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城鄉居民的房屋,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為此,物權法草案對徵收補償的原則和內容作了規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王家福教授認為,中國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只講所有制,不講所有權,沒有物權法,結果不同程度造成國家、集體和私人財産遭到侵犯甚至被摧毀。 他説,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最大、最深刻的變革之一就是逐步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保護國家與公民的財産權利,從而在20多年中激發了中國13億人創造財富、愛護財富和積累財富的熱情。 王兆國説,隨着改革的深入、開放的擴大和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發展,有必要“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物權制度”。 物權法的審議次數之多在中國立法史上是空前的。據了解,這部法律的起草工作開始於1993年。2005年7月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布,共收到民眾提出的意見一萬多件。 為制定物權法草案,全國人大召開了上百次座談會,並數度舉行論證會,廣泛進行調研。草案被認為“凝聚了集體的智慧”、“目前已經比較成熟”。 “物權立法,既涉及國家的基本經濟制度,也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它顯示了中國在民主立法、科學立法邁出了新的步伐。”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説。 事實上,在中國,物權保護可以體現在多個方面,除了物權法,還有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規。 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將在未來幾天裏對物權法草案進行審議,並作出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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