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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4 本報記者:劉曉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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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作家張賢亮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今年兩會期間他計劃提交一份“建議一定級別公務員須定期申報家庭財産及收入”的提案,並建議將申報制度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確。 張賢亮説,從2007年開始,國家規定凡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必須主動申報並繳納所得稅,為什麼一定級別的公務員就可以不必申報家庭財産狀況及年收入呢?晉陞到縣處級的公務員完全沒有理由以個人隱私權為藉口拒絕申報或瞞報。相反,只有晉陞到一定職務的公務員主動如實申報家庭財産和年收入,才能帶動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普通公民主動申報並納稅。 他認為,公務員廉潔自律必須有制度保證。通觀世界法治較為成熟的國家,都有公務員必須申報家庭財産及收入(包括接受的禮品)以及嚴格審計公務報銷的規定。我國公務員無需申報家庭財産和收入,是一個很大的法律缺口。 張賢亮説,在初期階段,貫徹實施這種規定可能有很大難度,但這個形式畢竟對全體公務員有一定約束力,並能提升公務員形象,增強人民群眾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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