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耐人尋味的數據
有關馬勇獲得的原合川絲綢總廠的資産的第二條暗線,是當地政府為原合川絲綢總廠擴廠向周邊農民徵收的199.17畝土地。不過當時原合川絲綢總廠只用了65.75畝,剩下的133.42畝地,一直由村民耕種至今。
合川市思居鄉巴灣3社村民陳軍(化名)説,當地政府徵用該塊土地後,在長達20年中一直未作補償,至2011年底才補償了青苗費等費用。也就是説,這一地塊的徵地程序此前一直未完成,但2010年6月,合川江潤居然在自己沒有取得的這199畝土地上動工建房屋,與當地村民發生衝突,多人重傷。
合川區國土房屋管理局8月27日在給本報的《關於江潤公司用地情況説明》稱,未直接説明巴灣3社199畝土地究竟是否已經出售給合川江潤,但該《説明》確認:“我局分別於2009年12月3日和2011年5月18日與重慶江潤實業有限公司(原重慶康潤絲綢工業有限公司)簽訂《收回土地使用權協議》,兩次共收回扣除市政道路用地外剩餘的176829平方米(約260.74畝,含劃撥取得的巴灣村三社用地125畝)”。
原合川絲綢總廠廠區的佔地面積為244畝,加上擴廠的65.75畝,共計309.75畝。如果計入巴灣3社全部被徵用土地199.17畝,總計為443.17畝。目前還無法進一步確認為何合川區國土房屋管理局本次提供的數據與此有差異,如果“含劃撥取得的巴灣村三社用地125畝”為真,則上述數據與實際土地面積有較大差距。
該局並確認,2004年該局曾為私營康潤絲綢辦理土地證約合271.38畝。
另一組數據差異是,合川區國土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合川江潤用3.698億元購買了2塊土地,且是最高價奪標。但目前僅能通過公開信息查詢到,合川江潤通過公開招拍挂方式,以1.6億元購買了一塊土地。
有關原合川絲綢總廠244畝土地的事宜,也耐人尋味。原合川絲綢總廠宣傳部部長朱憲芳稱,原重慶絲綢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薛建農曾對她説,名義上是該公司兼併原合川絲綢總廠,但他從來沒看到過該廠的土地使用證。
“他們説是收購我們了,人都不來一個,連各種證照的變更,都是我安排人去變更了的。”在原合川絲綢總廠廠長位子上幹了幾十年的萬伯新8月28日對本報記者説:“重慶市絲綢進出口公司是做貿易的,根本不懂生産,也沒有介入管理。”萬伯新安排員工變更的證照,包括該廠244畝國家劃撥的工業用地。
土地使用證在合川市經委手裏。
2003年,東方資産管理公司在追繳重慶絲綢進出口公司總經理的欠債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委託一家評估公司評估該公司的股權價值,該評估報告稱:“個別房屋建築物、土地的産權證是抵押在工商銀行(3.85,0.01,0.26%)合川支行和合川市經委的,資産佔有方未能提供這些房産證和土地使用證的原件。”
該評估報告中,無形資産賬面價值為986萬元。但“其中,土地使用權”一欄,通欄為空白。一些職工據此認定,當初重慶絲綢進出口公司實際上並沒有拿到原合川絲綢總廠的這244畝土地。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離奇的資産分離現象?這些土地證究竟是誰交給私營康潤公司的,目前仍無從查證。
原合川市經委主任熊邦文8月28日對此稱:“不知道。”
曾任合川市經委主任、發改委主任的熊邦文在合川縣當時推進的集中破産一批國有企業的行動中,擔任合川化肥有限公司破産小組組長。
2012年2月3日,合川區檢察院在給舉報人的一份回復中稱,熊邦文、向學勇在重慶市合川化肥有限公司破産清算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産損失,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但鋻於熊邦文、向學勇主觀惡意不深,認罪態度較好,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挽回了全部損失,有悔罪表現,決定對其不起訴。
合川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唐蓉川在回答舉報人時稱,調查熊邦文等人挽回了經濟損失1400余萬元。
合川區化肥有限公司破産後,其土地辦理過程中,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為綜合用地,破産清算組居然承擔了土地出讓金,且土地證辦到買家手裏時,憑空多了5000平方米。
按最高檢察院相關規定,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為重大案件;20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