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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作者: 來源:新華道琼斯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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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3日發布通知,要求各證監局對參與廣播電視證券節目的機構和人員是否具備證券投資諮詢相關資格進行核實;對報送的廣告內容相關材料予以審查;同時督促轄區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不得承包或者租賃廣播電視證券節目時段,不得參與廣告運營商、財經公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軟體運營商等機構的廣播電視證券節目,不得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使用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或者為其提供便利條件。(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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