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亞市河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據了解,全新的《條例》明確法規適用範圍,厘清河道管理職責;堅持科學規劃,加強綜合治理;注重污染防治,實行保護優先;合理利用河道,明確禁止行為;科學設定罰則,完善銜接規定。
《三亞市河道生態保護管理條例》自2016年11月1日施行以來,在加強三亞市河道生態保護管理、改善水環境質量、修復水生態功能、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立法時間較早,法規內容不夠完善,難以適應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
本次修訂刪去了原法規名稱中的“生態保護”四字,並採用“立新廢舊”的形式,制定《條例》,廢止《三亞市河道生態保護管理條例》。《條例》的公布實施,為規範三亞市河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強有力的頂層設計,對加強河道生態環境保護、提升河道綜合效益具有重要意義。(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郭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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