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於印發支持颱風“摩羯”災後恢復重建和復工復産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從實施容缺審批、加強信用正向激勵、實施靈活的招投標政策、延長建築工程施工工期、加強復工復産要素保障等5個方面支持颱風“摩羯”災後恢復重建和復工復産。
《措施》對註冊地在海口、儋州、文昌、澄邁、臨高、定安等6個市縣的企業,在申請我省權限範圍內審批的建築業、勘察、設計、監理資質(含首次申請、延續、增項、重新核定等)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核準時,可根據申請企業意願實行人員社保緩繳容缺承諾審批。審批部門可按申請人提交的承諾書容缺受理、先行審批,申請企業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補齊人員社保。
《措施》對在2024年9月底前,積極參與災後恢復重建表現突出的建築企業,由企業自主申報,經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按照信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誠信信用加分。
《措施》對列入災後重建範圍且達到依法必須進行招標規模的項目,由建設單位(招標人)自主決定是否提前發布招標計劃。《措施》提出,海口、儋州、文昌、澄邁、臨高、定安等6個市縣的在建工程,因受“摩羯”影響導致在建工程暫停施工的,可適當延長施工工期。
《措施》還提出,各市縣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幫助企業盡快恢復復工復産所需的水電氣網等基本條件,做好建築物資材料供應、交通運輸服務、施工人員組織等工作;積極協調保險公司加快對受災企業的理賠進度,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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