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省應急管理廳發布7起安全生産違法行為典型執法案例
近日,省應急管理廳對外公布7起依法查處的安全生産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強化安全生産違法行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動經營者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
2021年10月28日,萬寧市某農業公司員工羅某工作時被檳榔傳送機砸傷,導致腰椎骨折。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事故責任單位萬寧市某農業公司依法立案查處,該公司存在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缺乏對上崗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安排沒有經過安全三級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等問題,對該單位處罰款30萬元。
2022年6月1日,三亞市崖州區某項目西南角發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死1傷。三亞市應急管理局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批復依法對事故責任單位某建設工程公司進行立案查處,經查其安全生産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該建設工程公司罰款33萬元。
2023年4月26日,東方市王某涉嫌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危險化學品(柴油),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危險化學品(柴油)200升及違法所得1.6698萬元,罰款15.16萬元。2021年12月7日,東方市某石化公司被檢查出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石化公司限期整改,罰款4.82萬元。
2023年6月7日,臨高縣開展危險化學品專項執法檢查,發現某化工公司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帶存儲設施經營)情況下儲存銷售氨水。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化工公司停止經營活動,沒收氨水9.3噸,罰款10萬元。
2023年1月11日,琼海市某煙花爆竹專賣店被檢查出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琼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煙花爆竹專賣店整改,罰款4000元。 2022年5月5日,琼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執法檢查,查到某加油站低壓電工工作人員黃某涉嫌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琼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加油站處以警告,並罰款1.5萬元;對黃某處以警告,罰款5000元。(記者孫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