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研究&&《關於進一步做好海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調整優化中考報名和招生政策,以逐步過渡方式,將中考考生的初中學籍和就讀年限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重要資格條件之一,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維護教育公平。
中考報名方面,增加中考報名資格審查材料。2024年起,海南省戶籍但外省學籍的九年級學生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及監護人簽署的未在學籍地報名參加中招錄取考試的承諾書。承諾書的內容和樣式由海南省考試局統一制定併發布。
普通高中招生範圍調整將分“三步走”進行:2024年,經海南省教育廳批准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實驗班、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公費生、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以及省教育廳直屬中學和有關高校附屬中學(簡稱省屬中學)面向全省招生的統招計劃,招收對象為在海南省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就讀滿一年的考生。省屬中學分配到市縣的統招計劃、各市縣所屬省一級學校和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合作辦學學校的統招計劃,招收對象為在該市縣初中學校九年級有學籍且就讀滿一年的考生。
2025年,全省普通高中學校除國際班招生計劃外,招收對象均為在海南初中學校八、九年級有學籍且就讀滿兩年的考生;2026年起需滿足在海南初中學校有三年學籍且就讀滿三年條件。
學籍和就讀年限不符合上述招收對象規定條件的考生,實行單列計劃錄取。各市縣所屬普通高中學校的單列計劃錄取比例由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單列計劃錄取分數線不得低於該學校在本省或本市縣統招錄取分數線。
據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介紹,此次政策調整採用逐步過渡方式,體現了新舊政策銜接,兼顧不同群體合理訴求,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維護教育公平。(記者趙葉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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