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6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通知,明確從2023年9月起調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提標後,我省將各市縣(海口、三亞除外)城市低保標準從610元/月提高至69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從530元/月提高至640元/月;將海口城市低保標準從610元/月提高至69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從610元/月提高至640元/月;三亞城鄉低保標准保持不變。將各市縣(三亞除外)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從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三亞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保持不變。
通知要求,各市縣民政局加強城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及時與相關部門共享數據,重點對失業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等困難群體進行持續監測,及時發現救助需求、及早跟進救助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不斷提升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記者劉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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