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文昌市&&《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寶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違法排污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據了解,該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旨在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強化社會監督,依法懲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群眾權益,進一步建立健全違法排污行為舉報制度。
辦法顯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通過電話、網絡和來信來訪等方式向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各鎮人民政府等部門提供被舉報的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産經營者的違法事實證據。主要途徑有電話舉報:12369、12345及各鎮人民政府公布的舉報電話;網絡舉報:“六水共治”公眾號“我要舉報”&&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網站;來信來訪地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監督室、市生態環境局及各鎮人民政府公布來信來訪地址;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公布的其他舉報途徑。
公眾可對自2022年1月1日起在文昌珠溪河流域、寶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發現的違法排污行為進行舉報,根據舉報線索查實的非法排污違法行為,且舉報人提供的證據或線索與處罰部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處罰的事項一致的,給予舉報人1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人民幣的獎勵(含稅)。(黃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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