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提醒:皮卡車屬限行貨車

2021-12-23 08:28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口交警提醒:皮卡車屬限行貨車

  近期已開始對違規進入市區的皮卡車進行電子抓拍

  “之前在限行時段出行,我沒有收到罰單,但是最近卻接連收到了7張罰單。”近日,海口皮卡車主劉先生稱,由於未仔細了解海口交警支隊2018年3月、2019年6月和2021年3月發布的3個《關於進一步規範貨車通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己的車輛在禁行區域通行被抓拍7次,駕照要被扣21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海口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解釋稱,皮卡車屬於輕型普通貨車不是載客小汽車,近期已開始對違規進入市區的皮卡車進行電子抓拍。

  2019年年初,劉先生從朋友處得知,海口取消了皮卡車在城區限行的要求,喜歡開皮卡車的他便在當年4月購買了一輛。“從購車之日至今年11月前,我經常開皮卡車,很少收到交通違法通知短信。”劉先生稱,但近期他卻連續收到7個電子抓拍通知短信,告知他在海秀快速路、濱海大道等貨車限時禁行路段“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並要求他按照規定時間內接受處理。

  收到短信通知後,劉先生特意前往海口交警支隊信訪部門申訴,但工作人員告知他,儘管海口交警支隊在2018年3月發布的《通告》限行貨車類別中,特別標注“不包含皮卡車”,但海口交警支隊在2019年6月發布的《通告》(2019年7月1日起執行)已廢止了2018年3月發布的《通告》,再次將皮卡車納入限行貨車行列,2021年3月發布的類似《通告》,同樣將皮卡車納入到了限行貨車行列。

  但劉先生稱,海口市交警支隊在2019年和2021年發布的《通告》中,均未特別強調皮卡車已再次納入限行貨車行列。記者查看《通告》內容也發現,2019年的《通告》中,限行對象為三類,分別是新能源貨車、中型以下和中型及以上貨車,2021年的《通告》中限行的貨車同樣是以上三類車,並未特別提醒“包含皮卡車”。

  對此,海口交警支隊秩序科副科長王悅解釋稱,2018年3月發布的《通告》特別標注“不包含皮卡車”,是結合當時海口皮卡車保有量和市區交通現狀制定的。隨着海口市區交通流量增大,皮卡車數量增多,因此,海口於2019年6月發布《通告》,再次將皮卡車納入限行車類。在市區交通壓力未得到緩解的情況下,2021年3月發布的《通告》,自然就延續了2019年《通告》內規定的貨車類型。

  為何2019年及2021年發布的兩則《通告》中均未特別標注“包含皮卡車”?王悅稱,皮卡車屬於輕型普通貨車(小型貨車),這在皮卡車行駛證上均有標注,皮卡車的“身份”並不是載客小汽車。2019年和2021年發布的兩則《通告》中,限行車輛類型均已明確包含貨車,屬於貨車的皮卡車自然就在限行行列,無須特別標注説明。

  王悅稱,相比於國內其他城市,從限行時間和路段來看,海口對皮卡車的限行要求相對寬鬆,“除濱江路、海秀快速路、長天路、國興大道4個路段24小時禁行外,屬於小型貨車的皮卡車在其他路段限行時間為每日7時至9時、16時30分至19時30分,已充分考慮到了皮卡車車主出行及載貨作業需求。”

  為何近期才有皮卡車主反映被抓拍?王悅&&,2019年7月至今年8月期間,海口交警支隊對皮卡車違規入市主要以宣傳教育為主,今年8月開始正式抓拍。(記者 張期望)

[責任編輯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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