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漁港漁民漁船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022-08-22 08:43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我省漁港漁民漁船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明起“分區域、分批次”逐步恢復漁船出海作業

  8月21日,我省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新聞發布會(第五十六場)。海南日報記者從會上獲悉,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勢穩中向好,部分市縣已經連續多日實現社會面清零。為了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漁民群眾生産生活的影響,經綜合分析研判,決定從8月23日起,我省“分區域、分批次”逐步恢復漁船出海作業。

  據介紹,我省從8月6日以來對所有漁港漁船實行靜態管理,在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在廣大漁民朋友積極配合下,漁港漁民漁船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目前第一批符合開海條件的有文昌、海口、瓊海、澄邁、昌江5個市縣。三沙市開海時間由三沙市政府研究決定。尚未具備開海條件的臨高、儋州、東方、樂東、三亞、陵水、萬寧等7個沿海市縣的開海時間,本著“管得住才放得開”的原則,符合條件一個、開放一個。

  漁船漁民出海必須符合3個條件:一是開海的市縣必須實現連續72小時以上社會面清零。二是開海的漁業鄉鎮、村應屬於無疫區或低風險區。三是出海漁民7天之內無高中風險區旅居史,並在出海前要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為做好開漁後疫情防控,築牢海上防輸入屏障,我省制定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對中遠海、近海、漁港碼頭、魚市等重點區域劃出“四道防線”分兵把守,努力實現閉環管理。漁民出海前要提前向漁港管理部門等報告報備,簽訂海上防疫承諾書;禁止與境外漁船漁民接觸、交易漁獲或補給物資,防止疫情輸入。漁船回港要提前預約,服從港口調度,錯峰進港停靠,避免造成擁堵。漁民要主動配合做好個人核酸檢測和漁船消殺,有冷凍冷藏海産品的要如實報告,接受核酸檢測。(記者馬珂)

[責任編輯 韓昊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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