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帶娃”有了補貼標準

2022-01-07 08:52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我省財政按年生均不低於課後服務成本的20%予以補助

  “官方帶娃”有了補貼標準

  近日,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課後服務的範圍、時間、內容和管理機制,並對政府補貼和收費標準等作出明確。財政將按年生均不低於課後服務成本的20%予以補助。

  海南日報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截至目前,全省應開展課後服務的708所義務教育學校,100%開展課後服務,100%服務時間達標,惠及學生74.8萬名,學生參加率達98.18%。

  《實施意見》明確,以輔導作業為主要內容的基礎課後服務應由學校教師承擔,特色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老師承擔。但學校現有師資無法滿足學生特色課後服務需求的,可聘任退休教師、高校優秀學生、體育教練、民間藝人、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傳承人等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服務力量參與。同時,各地要整合社會資源,發揮好圖書館、博物館等各類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

  《實施意見》要求,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遴選非學科校外培訓機構供學校選擇使用。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學校可納入代收費項目向學生監護人收取課後培訓費。

  根據《實施意見》,學校教師和相關人員參與由學校舉辦的校內課後服務項目的,課時補助標準為稅前75元/課時,並應依法納稅;教職工參與午餐、午休服務的,工作補助參照課後服務課時補助標準。

  結合省財政廳日前印發的《海南省義務教育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我省將加大課後服務經費保障——校內教師開展的課後服務,原則上按每名學生每課時3元的保障標準進行核算;學生參加校內教師開展的課後服務,財政按年生均不低於課後服務成本的20%。有條件的市縣可適當提高財政補助標準。開展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所需經費,財政補助不足的部分,學校可按每生每課時不高於2.4元的標準,納入服務性收費項目向學生監護人收取課後服務費。

  《實施意見》強調,各地各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按規定減免課後服務費用,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加大課後服務的財政補助力度,並傾斜支持農村地區。

  省教育廳強調,課後服務要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的原則開展,堅決避免出現強制、攤派現象。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韓小雨&&,下一步,我省將繼續提高課後服務質量,研究推進課後服務的規範化、多樣化、課程化,使課後服務成為學校彰顯辦學特色、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需求的重要平台。(記者陳蔚林 通訊員劉曉惠)

[責任編輯 張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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