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徵求意見

2021-11-26 08:32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海南自貿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等開始徵求意見

  吸引全球人才參與自貿港建設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徵求意見稿)》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11月24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

  海南日報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統一列出行業、崗位等外國人工作許可准入方面的特別管理措施,適用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負面清單之外的崗位、人員按照境內外待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淘汰類項目所涉及的工作崗位禁止准入。《海南省産業准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中的禁止類或限制類産業所涉及的工作崗位禁止或限制准入。實施配額管理的崗位,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就業市場供求變化進行調整,綜合運用計點積分制、工作指導目錄、勞動力市場測試等,實行限制准入,總量控制。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清單和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調整情況進行更新。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的人員不受此限制。未列出的涉及國家安全、公共秩序、人類遺傳資源等有關明確禁止或限制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按現行規定執行。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本辦法適用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本辦法所稱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外國人工作是指沒有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依法從事社會勞動並獲取報酬的行為。到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外國人應具備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有確定的聘用單位、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等基本條件。

  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rstgzc@hainan.gov.cn。也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省政府3樓351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處。(記者梁振君 通訊員李京赟)

[責任編輯 韓昊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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