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打造海南自貿港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海南法院加強自貿港涉外司法服務保障
12月5日,三亞某投資公司給三亞中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二國際商事法庭送上了感謝信,對法庭高效化解該公司與昆明某置業公司等涉港商事糾紛調解案表達感激之情。
案件中,三亞某投資公司與昆明某置業公司及其7家股東企業簽訂了借款合同。後因昆明某置業公司逾期未還款,且部分股東是否存在實繳出資不足等問題引發爭議,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受理案件後,三亞中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二國際商事法庭依法組成由2名法官與1名中國香港籍人民陪審員參與的合議庭,並將案件導入先行調解程序。調解過程中,合議庭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商事調解規定》中關於“調解成功並申請撤訴可免交案件受理費”的訴訟費用杠桿機制,引導當事人理性選擇調解途徑化解爭議。最終,經過多輪溝通協調,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此次糾紛的順利調解,不僅及時維護了我們公司的合法權益,保障了公司的正常經營,更讓我們真切體會到海南自貿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三亞某投資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李昊昕説,公司已規劃進駐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高新區,投資運營高端酒店管理項目,為海南自貿港建設再添活力。
三亞中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二國際商事法庭副庭長林婷説,這是海南法院首例運用訴訟費用杠桿機制推動涉港商事糾紛實質化解的典型案例,是將制度創新轉化為治理效能的重要體現,為全國法院在涉外商事審判中運用經濟杠桿促進調解、推動糾紛源頭化解提供了“海南經驗”。
今年7月,海南省一中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充分發揮涉外審判“立審執”一體化的制度優勢,成功化解一起逾1.7億元的涉外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保障了借款方項目資金的持續供給,使“保交樓”項目建設按節點如期推進。在立案僅一個多月後,當事雙方便達成調解協議。
“聚焦封關運作的法治需求,重點構建了‘立、審、執’一體化、國際商事糾紛‘訴、調、裁’三位一體多元化解、‘一站式’涉外訴訟服務等創新機制,切實發揮司法監督支持仲裁作用,營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環境,為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當事人提供公正、高效、專業的涉外司法服務和多元、便捷的跨境糾紛解決路徑,努力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海南省一中院海南自由貿易港第一國際商事法庭有關負責人説。
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陳文平&&,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對海南自貿港而言意義重大。海南法院將進一步樹立正確涉外審判司法理念,完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涉外審判隊伍專業化建設,以更實舉措、更優服務,努力打造與海南自貿港建設相適應的涉外審判體系,持續提升自貿港司法國際公信力。(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張文君 通訊員崔善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