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條例》12月1日起施行
率先在旅游領域實施系列高標準開放政策
近日,海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旅游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共設9章68條,重點圍繞旅游規劃與資源保護、旅游發展與促進、旅游開放與國際化、旅游經營與權益保護、旅游安全與應急處置、行業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統規範。
《條例》專設“旅游開放與國際化”一章,圍繞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目標,率先在旅游領域實施一系列高標準開放政策。其中包括,逐步放寬或者取消外商投資旅游業的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外商獨資企業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允許設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吸引更多國際資本參與海南旅游業發展。
《條例》同時提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免稅購物目的地。推動郵輪游艇旅游開放創新,推動郵輪母港建設和開發國際郵輪路線,發展國際郵輪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更大範圍的旅游免簽入境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實施旅游免簽入境。
在培育旅游新業態和新模式方面,《條例》提到,鼓勵發展夜間經濟,打造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培育和引進各類夜間消費業態,豐富夜間旅文體産品供給。推動商場、餐飲、文化場所延長營業時間,允許在重點旅游區內設置通宵營業酒吧和娛樂演藝場所。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相關負責人&&,《條例》的&&,將有利於進一步擴大旅游消費領域開放,促進新業態發展,提升旅游服務質量,釋放消費潛力,為將海南打造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劉曉惠 實習生勞蘭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