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海口市生態環境局聯合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等單位,根據相關線索在高新區獅子嶺工業園的物流倉庫內,開展禁塑聯合執法行動,成功查獲大量違禁塑料製品。
此次行動中,聯合執法檢查組在物流倉庫及集裝箱內發現儲存有大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包括背心式保鮮袋等,均含有聚乙烯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屬於海南省禁止生産銷售使用的範疇,數量共計約900箱。
據執法人員介紹,這些塑料製品屬於《海南省禁止生産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中的違禁品。根據新修訂的《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儲存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將面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超過十萬元的,處貨值金額等額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目前,涉案物品已被依法依規查封扣押,後續執法部門將深入追查相關責任人,並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下一步,海口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將持續加強合作,開展禁塑聯合執法行動,通過加強港口碼頭源頭管控,打擊違規儲存和銷售等措施,推進海口市禁塑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各部門將多渠道開展禁塑普法及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市民游客的禁塑意識,確保禁塑工作走深走實。(吉俊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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