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兩名“00”後被告人廖某和陳某因販賣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被依法懲處。
據悉,依託咪酯是一種不溶於水的白色粉末狀物質,為非巴比妥類靜脈短效催眠藥,是麻醉誘導常用的藥物之一。2023年10月1日起,依託咪酯正式被列管,這意味着非法吸食、持有、販賣依託咪酯將按涉毒違法犯罪進行處理。
經審理查明,2023年10月7日至16日,被告人廖某(2002年出生)單獨實施販賣含有依託咪酯電子煙9次,並多次在民宿容留他人吸食含依託咪酯電子煙。同年10月17日,經被告人陳某(2004年出生)作為中間人介紹,廖某與陳某共同實施販賣含依託咪酯電子煙一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販賣,情節嚴重,並在民宿開設房間,邀請並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應數罪並罰。被告人陳某明知廖某販賣毒品而幫助介紹他人購買,係共同犯罪,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二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予懲處。鋻於二人認罪認罰,陳某有立功表現,酌情從寬處理。最終依法判處被告人廖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數罪並罰,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該案審理法官&&,廖某和陳某作為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因毒品犯罪誤入歧途,令人惋惜。此案也警示人們,介紹他人買賣毒品同樣構成犯罪,切莫因一時貪念而害人害己。法院將繼續嚴厲打擊毒品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