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積金新政支持琼海萬寧災後恢復重建-新華網


海南&&公積金新政支持琼海萬寧災後恢復重建

2024-11-13   08:34:09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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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題:海南&&公積金新政支持琼海萬寧災後恢復重建

  公積金可用於重建、修繕受損房屋

  11月11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關於住房公積金支持洪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支持琼海、萬寧兩個強降雨受災嚴重的市縣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讓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和繳存人盡快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明確繳存人用於受損房屋的重建、修繕支出提取範圍。兩個市縣因洪澇災害造成自有産權的住房受損,並經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災損核準登記的,受損住房産權人及其配偶可“零材料”通過海易辦APP或各市縣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重建、修繕受損房屋。

  提高受損房屋重建、修繕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標準。受損自住住房需修繕的,提取額度最高按受損部分建築面積乘以300元/平方米核定。受損自住住房需重建的,提取額度最高按受損房屋建築面積乘以1800元/平方米計算。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本人及配偶合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明確申請辦理時間。因洪澇災害造成繳存人住房受損需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及其配偶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請辦理。

  支持受影響停工停産或經營困難的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琼海、萬寧兩個市縣因洪澇災害影響停工停産或經營困難的企業,經徵求職工意見無異議後,可通過“海南省政務網”或各市縣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緩繳期限至2025年10月31日。緩繳期間,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不受影響。緩繳期滿後,企業應恢復正常繳存,並在2026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或分期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孫慧)

【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