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允許符合條件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新華網


屯昌允許符合條件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

2024-10-18   08:42:55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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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昌縣近日&&《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提出,在符合條件下,允許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

  該《規定》要求,屯昌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權利人申請取得完全産權或者上市交易時,要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溢價款等相關價款。其中,經濟適用住房應繳土地溢價款=土地出讓金 +(上年度屯昌縣普通商品房均價-該套住房原出售價格)×10%,限價商品住房應繳土地溢價款=(購買時同地段每平方米宗地市場評估價-每平方米宗地出讓價)×土地分攤面積+(上年度屯昌縣普通商品房均價-該套住房原出售價格)×10%。

  該《規定》所稱的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産權是指購買滿5年的經濟適用住房,權利人按照規定補辦土地出讓金以及繳納土地溢價款等相關價款後取得該套住房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全部權利;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是指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的限價商品住房,權利人按照規定繳納土地溢價款後按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但其政策性住房性質未發生改變,上述住房上市交易後不再按政策性住房管理。

  該《規定》所提的“土地溢價款”,是指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原購買價格與市場交易評估價之間的差額,即《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等其他相關規範性文件所規定的土地收益和房産增值收益等價款。(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曾毓慧)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