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舊換新或其他原因需要辦理電動自行車車牌登出業務該怎麼辦?10月15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針對這一問題,發布了電動自行車車牌登出指南。
登出指南顯示,已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符合以下情況即可申請車牌登出登記:車輛遺失、滅失的;因質量問題退車的;車輛損壞或者不再使用的;車輛遷出本省的;車輛登記被依法撤銷的(僅限公安服務網點辦理)。
辦理登出登記時,車輛所有人須提交身份證明、登出情況説明,並交回電動自行車號牌。號牌遺失、滅失的,車輛所有人還應當提交號牌遺失、滅失情況説明。
登記受理人員在辦理登出登記業務時將拍照採集所有人身份證明、登出情況説明並上傳登記管理系統,屬於代理人代理的,同時上傳代理人身份證明、書面委託,對號牌遺失、滅失無法收回的,將拍照採集所有人出具的號牌遺失、滅失情況説明,並在登記管理系統中註明。
下一步,海口交警還將在市區各個電動車上牌點增設電動自行車登出登記服務,為市民提供便捷的車輛登出登記渠道。(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鄧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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