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將納入醫保定點管理
包括符合規劃的村衞生室、符合條件的社會辦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等
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衞生健康委和海南省醫療保險服務中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醫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醫保局、衞生健康委要於今年5月底前將符合規劃的村衞生室、符合條件的社會辦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衞生服務站全部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機構,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責令其停業整頓。
具體流程為:由鄉鎮衞生院對所屬村衞生室評估衞生室業務能力、日常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服務設施等綜合條件後作出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意見(對於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要積極創造條件使其具備條件),報屬地醫保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備案。經辦機構僅與鄉鎮衞生院簽訂醫保定點服務協議,鄉鎮衞生院每年簽訂醫保定點服務協議時將其所轄的村衞生室名單作為協議附件報經辦機構備案。村衞生室醫保結算,由經辦機構為其開通相關醫保服務(含異地就醫)並維護衞生院聯盟信息。
對於符合條件的機構,各市縣衞生健康委應要求其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醫保經辦機構評估符合條件的應及時與其簽訂醫保定點服務協議。(記者馬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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