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鮮品”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新華網


海南&&“海南鮮品”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

2023-09-04   08:12:17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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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題:我省&&“海南鮮品”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

  推進品牌共享 實行年審制度

  省農業農村廳日前印發《“海南鮮品”區域公用品牌授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海南鮮品”區域公用品牌授權、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推進品牌共享,增強“海南鮮品”市場競爭力。

  《辦法》明確,“海南鮮品”是海南省全區域、全品類、全産業鏈的農業綜合性區域公用品牌,指海南省現代農業檢驗檢測預警防控中心註冊的“海南鮮品”品牌商標。申請“海南鮮品”授權使用的企業和農産品,應屬於我省糧油、果品、蔬菜、畜禽、水産、飲料作物、藥食同源中藥材、花卉、林特、食用菌、服務等品類,以及其他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品類。

  授權使用“海南鮮品”品牌的使用主體享有以下權利:獲得證書、牌匾,允許在授權的産品及包裝、説明書、廣告宣傳中使用“海南鮮品”品牌標誌;在“海南鮮品”品牌參與的技術培訓、貿易洽談、産銷對接、展會展銷、宣傳推廣、評獎評優等活動中進行重點推介賦能;優先享有産品溯源管理、産權交易、金融支持、品牌産品包裝設計等資源,優先享有區塊鏈溯源及品牌存證系統使用權利;每年將對“海南鮮品”授權的品牌建設中成績優異、支撐有力的企業品牌、産品品牌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辦法》規定,“海南鮮品”授權實行常態化申報受理,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每半年組織一次評審授權,時間間隔不超過6個月。“海南鮮品”授權分為中長期(3年)許可授權和短期(1年內)授權,期滿可重新申請。初級農産品、定制農産品、精深加工農産品、農業品牌示範基地、品牌體驗店、實體銷售等,可以申請“海南鮮品”中長期(3年)許可授權;休閒農業、文化旅游、餐飲服務、宣傳活動等,可以申請“海南鮮品”短期性(1年內)授權。

  《辦法》指出,對入選“海南鮮品”品牌目錄的企業品牌和農産品品牌實行年審制度,對年審不通過的企業品牌和農産品品牌,“海南鮮品”運營管理主體應當書面告知並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未達標的,及時從“海南鮮品”品牌目錄中退出,取消“海南鮮品”品牌使用資格,並收回牌匾、證書,不得繼續在其産品及包裝、説明書、廣告宣傳中使用“海南鮮品”品牌標誌。

  《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記者陳彬)

【糾錯】 【責任編輯:王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