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11月16日從三亞市消防救援支隊獲悉,該市崖州區一小區物業單位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部門對其開出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實施後三亞市的首例罰單,根據規定對該物業管理公司罰款1000元。
據了解,為加大高層民用建築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查處力度,近日,三亞市消防救援支隊開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整治行動。檢查中,三亞消防監督員發現轄區內一高層住宅小區內物業單位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監督員立即約談物業相關負責人,並告知其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之規定,責令物業立即更換有資質的人員值班。
同時,根據《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依據《規定》對該物業管理公司罰款1000元。
下一步,三亞消防部門將全面排查轄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督促轄區高層建築物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防範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嚴格按照新規定查處違規行為,為轄區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記者徐慧玲 通訊員莫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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