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五地法院共飲一江水,保護好劍江-清水江-沅江、都柳江-融江-柳江流域生態環境,是必須扛實的一項重要政治責任。”日前,黔東南中院院長丁輝在簽下黔桂湘三省五地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後鄭重地説。
為積極探索清水江、都柳江流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機制,築牢長江上游、珠江上游生態屏障,近日,黔東南中院、黔南中院、廣西柳州中院、廣西來賓中院和湖南懷化中院等相關負責人齊聚黔東南中院,共同探索跨省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並簽訂相關框架協議。
根據協議要求,黔桂湘三省五地法院將充分發揮地域管轄和集中管轄優勢,以流域一體保護、資源信息共享、依法高效務實為原則,堅持整體性、協同性、預防性、恢復性司法理念,建立包括跨域立案、審判協助、信息共享、執行聯動等機制,共同提升流域環境資源審判整體水平,探索推進形成“左右岸協同、上下游聯動”的流域協作共治生態環境保護新格局,切實築牢生態安全司法屏障。
會上,5家協作中院共同書面發布劍江-清水江-沅江流域、都柳江-融江-柳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並圍繞優化審判機制、多元共治、協作聯動等方面作交流發言。(記者 陳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