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四部門聯合出臺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 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實施意見-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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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四部門聯合出臺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 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4-04-18 09:19:32  來源:貴州日報

  近日,省總工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人社廳聯合下發《關于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制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勞動者特別是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及時糾正用工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實施意見》所指“一函兩書”,是工會及相關單位為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而適用相關文書的簡稱。“一函”即《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書”即《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下稱《建議書》)。“一函兩書”制度重在源頭預防,目的是通過協調協商方式將勞動關係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實施意見》明確了“一函兩書”的適用范圍,強調要加強部門協作聯動,充分發揮“工會+法院”“工會+檢察院”“工會+人社”協作聯動機制作用,切實維護好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在“工會+法院”司法協作聯動方面,要充分發揮工會“一函兩書”及法院司法建議在促推勞動糾紛訴源治理方面作用,法院支援工會履行勞動法律監督法定職能,增強“一函兩書”落地效能。在“工會+檢察院”勞動法律監督聯動方面,對于需要同級檢察院同步開展監督的,地方總工會應將《建議書》及時抄送同級檢察院,並移送相關線索材料。檢察院在接到移送的線索後應及時開展研判,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及時啟動監督程式,並將線索辦理情況向同級地方總工會進行反饋。在“工會+人社”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聯動方面,人社部門收到同級地方總工會《建議書》和相關線索材料後,應當對事件作出是否立案決定,並書面告知地方總工會。案件辦結後書面反饋地方總工會。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處理案件需要工會參與配合的,工會應當積極參加。(記者 金艾)

[責任編輯:吳雨 鄧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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