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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發文進一步推動全省婦女兒童事業高品質發展

2024-04-10 09:19:30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推動全省婦女兒童事業

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4年4月7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第七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推動全省婦女兒童事業高品質發展,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支援婦女就業創業

  (一)拓寬婦女就業創業渠道。深入實施“錦繡計劃”,加大“錦繡計劃”東西部協作,推動建設“錦繡計劃省際協作聯盟”,支援婦女通過發展特色手工産業增收致富。深入推進“黔靈家政”工程,促進巾幗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加強巾幗家政發展促進會建設,打造巾幗家政品牌;在各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設立家政服務中心(窗口),推動家政服務進社區、進家庭。結合婦女就業需求,培育一批勞務品牌企業,促進農村婦女、易地搬遷安置點婦女轉移就業。定期舉辦專場招聘活動,加強對女大學生、易地搬遷安置點婦女、城鎮失業婦女、進城務工婦女及零就業家庭婦女成員等的職業指導和就業扶持。開發適合崗位,支援殘疾婦女就業。全省城鎮新增就業人口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

  (二)優化婦女就業創業環境。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落實情況檢查,推進勞動用工領域信用建設,加大失信懲戒力度,保障婦女平等就業權。優化生育保險等生育支援政策,嚴格落實婚假、生育假(産假)、陪産假、育兒假等休假制度。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開發設置“媽媽崗”,吸納負有子女撫養義務的婦女就業,實行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方式。完善支援巾幗經營主體發展的優惠措施,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勞動力返鄉自主創業的可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

  (三)提升婦女職業技能水準。支援婦女參加“貴州技工”“黔菜師傅”“黔靈家政”“黔旅工匠”等職業技能培訓,支援高職院校開設適宜女性發展的專業,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圍繞産業、重點企業用工需求,推動培養一批女性技能人才。在民族地區深入開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實用技能“雙培”行動,廣泛開展女科技特派員培訓、殘疾婦女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婦女就業創業能力。啟動新一輪巾幗家政、鄉村振興巾幗致富帶頭人、巾幗電商等培訓,力爭到2025年累計培訓10萬人次。

  二、促進婦女兒童健康

  (四)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到2025年省、市兩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婦幼保健院標準。嚴格落實“母嬰安全五項制度”,推動縣域內兒童重症監護室建設,完善婦幼危重症救治體係。依托省婦幼健康服務資訊管理平臺、“雲上婦幼”平臺開展遠端醫療,推動優質婦幼健康服務資源下沉。推進婦幼保健重點(特色)專科創建,到2025年完成創建孕産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新生兒保健等省級特色專科65個。擴大婦女常見病定期篩查和地中海貧血防控、先天性心臟病篩查覆蓋面,加強孕前、孕期和産後營養評價與膳食指導,進一步完善産前篩查診斷服務,加強新生兒疾病診斷和治療機構建設。到2025年,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早診率達90%,産前篩查率達80%以上,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率和聽力障礙篩查率分別達98%和90%以上,孕産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12/10萬、3.5‰、5‰以下。

  (五)加強中小學生健康教育。督促各級各類學校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程,倡導“人人參與、天天運動”,保證中小學生每天戶外鍛煉1小時以上,全省中小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達90%以上。強化心理危機篩查幹預和心理援助服務,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社會組織和社工人才培養培訓,每所中小學按照不低于1:1000人的師生比配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主題實踐活動,將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課程嵌入主題團日、主題隊日等活動,引導中小學生培養健康心態、提升挫折應對能力。

  (六)提升兒童營養水準。加強對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繼續實施兒童營養改善項目,做好66個脫貧縣(市、區)嬰幼兒營養包免費發放工作。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質行動”,每年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開展貧血狀況監測,規范實行“5+X”供餐標準,全面普及應用帶量食譜。深入開展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防控兒童超重和肥胖。到2025年,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

  三、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七)整治侵害婦女權益問題。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依法嚴懲拐賣、強姦、猥褻、侮辱婦女以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落實反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多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對受暴婦女心理撫慰、身體康復支援和生活救助。保障老齡、殘疾、低收入等困難婦女權益,加強法律援助、救助幫扶等關愛服務。建立懲戒制度,暢通投訴渠道,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嚴懲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八)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嚴格執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建立完善未成年學生自殺和遭侵害案件一案一倒查、社區發現未成年學生苗頭性問題介入幹預“兩項制度”,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販賣嬰兒以及性侵、猥褻、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探索建立性侵犯罪互聯網數據預警模型,打擊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絡“隔空猥褻”、兜售迷幻藥物、線上聯繫線下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開展打擊拐賣人口犯罪專項行動,做好被拐賣受害人解救、救助、安置、康復等工作。持續開展防范中小學生欺淩專項治理行動,發揮法治副校長作用,加大法治宣傳、日常排查和教育懲戒力度。持續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核評價體係,將學生欺淩防治工作作為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對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相關行業落實從業資格限制和入職背景審查制度,嚴格執行從業禁止規定。

  (九)加強留守和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嚴格執行《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推行“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監護令”,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完善留守兒童委託照護機制,父母外出務工前應委託有照護能力的成年人代為照護未成年子女。積極幫助流動兒童解決就學就醫、城市融入、心理健康等方面問題。推進村(社區)兒童之家建設,推進兒童保護專職工作者、保護陣地、保護機制“三個一”體係建設,實現集鎮、易地搬遷安置點兒童關愛保護服務功能全覆蓋。按規定選配村(社區)兒童主任,有條件的地區可逐步落實兒童主任補助。定期開展留守和流動兒童生長發育、心理行為發育評估和健康指導,加強衛生習慣、意外傷害預防、自我防護教育。深入開展“萬名巾幗進萬家”走訪活動,整合“愛心媽媽”等志願服務力量幫扶留守和流動兒童,在周末和寒暑假等重點時段開展“快樂星期六”“把愛帶回家”等關愛服務。

  (十)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深入開展“掃黃打非·護苗”專項行動和“綠書簽行動”進校園等活動,清理校園周邊色情低俗、暴力恐怖等有害文創産品,嚴查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傳播行為。持續凈化網絡文化市場,大力整治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網絡資訊,禁止在未成年人線上教育産品和服務中插入網絡遊戲連結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等。強化文化市場巡查監管,依法查處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等行為。

  四、協力推進家庭建設

  (十一)擴大托育服務供給。通過統籌規劃布局“新建一批”、試點推開托幼一體化模式“合用一批”、釋放已出臺政策效能“盤活一批”,增加嬰幼兒托育服務供給,到2025年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4.5個。支援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社區、産業園區就近就便提供照護服務,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基層嬰幼兒養育指導員隊伍,制定嬰幼兒養育“一冊一卡一清單”,面向家庭和婦女傳播健康知識、提供育兒指導服務。

  (十二)推進“校家社”協同育人。推進集家庭教育指導、心理疏導、普法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到2025年城市社區、農村社區建站率分別達90%、80%。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德育工作體係,鼓勵高校開設家庭教育選修課。支援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及課程開發、婚姻家庭情感調適,吸納專家、教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者、“五老”等參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十三)減輕家庭養老負擔。建立健全縣、鄉、村養老服務設施網絡,進一步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新建小區配套建設,推動老年人口數量較大、老年人口密集的鄉鎮(街道)建設標準化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到2025年鄉鎮(街道)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有率達60%。鼓勵專業化養老機構將服務延伸到社區、到家庭,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潔、康復護理等服務。擴大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范圍,深入開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門行動”,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健康服務需求。

  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四)拓展婦女兒童活動陣地。加大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兒童快樂家園、農家書屋、向日葵親子小屋、童伴之家、益童樂園等建設力度。完善科技館、圖書館、文化館、展覽館等綜合性場館功能,有效提供婦女兒童學習培訓、維權關愛、政策宣講、安全教育、應急演練等服務。充分發揮救助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陣地作用,為婦女兒童提供救助和保護。

  (十五)培育文明婚育新風。將文明婚戀、優生優育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重要內容,推動破除高價彩禮、低俗婚鬧、定娃娃親等陋習。加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懲戒力度,嚴肅懲處、打擊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強迫婚嫁、收留未成年女性為妻等違法犯罪行為。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探索開設婚戀新風選修課,倡揚新型婚育文化。深化文明家風建設,按規定開展培育選樹工作,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推動構建和諧婚姻關係。

  (十六)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夯實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基礎,以點帶面加大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力度,推動兒童友好理念融入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

  六、加強組織保障

  (十七)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婦女兒童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定期聽取婦女兒童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推進落實重點工作。原則上不制定配套文件。強化婦女兒童工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和督導調度職能,統籌各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力量協同聯動,形成推動婦女兒童事業高品質發展強大合力。

  (十八)強化培訓宣傳。將婦女兒童工作相關內容納入各級幹部學習培訓內容。落實傳媒領域性別平等監管機制,將性別平等理念貫穿大眾傳媒各領域、媒體宣傳全過程。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採取喜聞樂見方式,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大力營造關愛婦女兒童、支援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的濃厚氛圍。

  (十九)強化統計監測。優化完善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係,建立完善統計監測數據庫,探索建立分性別、分年齡統計報表制度。探索開展婦女兒童工作成效第三方評估,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手段,提升監測評估工作專業化、科學化水準。

  (二十)強化跟蹤問效。繼續將婦女兒童事業納入各級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根據工作需要,加強中國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和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重要目標的調度、督導和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劉昌餘 鄧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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