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晴隆縣人民法院發布森林火災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警惕火災隱患,守護好這片綠水青山。
案例一:2020年3月12日,被告人楊某某為方便來年放牛,用打火機點燃路邊的草燒山,進而引發山林火災,造成天然青崗林及部分杉樹林被燒損毀。2020年7月,晴隆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楊某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案例二:2019年3月1日,被告人吳某某到自家地裏割草、焚燒幹苞谷桿時,不慎引燃地邊草坡,撲救無效,繼而引發火災。2020年7月,晴隆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吳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被燒燬的380畝水土保持林,由被告人吳某某予以修復。
案例三:2020年4月20日,被告人梁某某在自家耕地裏焚燒雜草時,不慎引發山火,楊某某及時自行撲救,經撲救無效便離開現場,後山火蔓延燒燬大片荒山和有林地。2020年9月,晴隆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某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由被告人楊某某對損害的55.98畝防護林進行恢復。
每一起典型案例的背後,是安全意識的深刻警示,更應從這些案例中汲取教訓,莫讓小火釀大禍,共同守護我們綠色的家園。(通訊員 李曼莉)
【糾錯】 【責任編輯:吳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