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布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於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由氣象部門牽頭,司法、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等20余個部門參與編撰,經2024年12月27日九屆州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和2025年1月3日八屆州委常委會第129次會議通過,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我州首部氣象行業地方政府規章,也是第二部現行地方政府規章,填補了制度空白,標誌着我州在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領域邁出關鍵一步。
《辦法》共五章三十條,明確了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基本原則、氣候資源探測、區劃編制和規劃、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等內容,強調了在開發利用氣候資源過程中,要堅持統籌規劃、保護優先、合理開發、綜合利用、趨利避害,實現經濟社會效益與氣候生態環境效益協調發展。《辦法》圍繞“康養勝地、人文興義”城市定位,合理利用避暑氣候、康養氣候、人文氣象等氣候資源,將有力促進特色農業、生態旅游、健康養老産業等與氣候資源優勢的深度融合,更將為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注入新動力、開闢新賽道。
黔西南州地處北緯25度、平均海拔1200米的“黃金氣候帶”,冬無嚴寒、夏無酷暑、雨量豐沛、空氣優良、天然氧吧,具有得天獨厚的氣候優勢,近年來在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辦法》明確,鼓勵各行業推動氣候資源與産業發展融合,推動氣候要素轉化為生産要素、氣候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助力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産力,為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州將多舉措開展《辦法》宣傳貫徹,立足自治州獨有氣候資源優勢,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推動氣候要素轉化為生産要素,氣候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促進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通訊員 羅浪 金強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