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網站發布關於表彰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授予100個單位“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授予198人“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其中,貴州4個集體入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集體,7人入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個人。(記者 彭典)
貴州4個集體入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集體:
榕江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貴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
黔西市文體廣電旅游局
貴州省花燈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貴州7人入選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先進個人:
楊昌芹(女,苗族) 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赤水市牽手竹藝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工藝美術師
楊勇富(水族) 黔東南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發展中心負責人
龍祿穎(女,苗族) 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貴州省施秉縣舞水雲台旅游商品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級工藝美術師
盧延慶(布依族)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主任、研究館員
朱宏 貴州省黔劇院院長、國家一級演員
吳安宇 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活動部主任
謝麗紅(女,彝族) 盤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主任、副研究館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