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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創新“四全”機制推進開門立法

2024-08-21 10:58:20  來源:畢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近年來,畢節市人大常委會認真探索開門立法的方法途徑,不斷提升立法質量,努力把立法過程變成回應民需民盼、匯集民聲民意、凝聚民智民力的過程,為推進畢節建設貫徹新發展理念示範區提供法治支撐。目前,制定並頒佈實施地方性法規17部,立法數量和質量位居全省前列。

 職責全理順,解決“誰來立法”的問題。始終堅持加強隊伍建設,優化市、縣、鄉三級人大職能,對相關責任主體實行&賬化管理,確保立法職責更加明確。落實“三級責任”。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積極爭取黨委支持,堅決扛起立法“龍頭”責任,健全法規立項、起草、審議、實施機制,統籌市政府規章、威寧自治縣立法工作。縣級人大常委會發揮承上啟下、協調參謀作用,承擔立法“牽頭”責任,暢通立法意見建議反映渠道,為上級人大確定立法選題和項目提供重要參考。鄉級人大主席團發揮&&社會最直接、服務群眾最廣泛優勢,依託代表聯絡站、基層立法&&點,積極擔負立法“探頭”責任,提出意見建議200余條,把群眾聲音“原汁原味”傳遞到立法機關。建好“三支隊伍”。聚焦收集立法意見、講好立法故事、提升立法質效等重點任務,整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等人員,建立基層立法信息員、宣傳員、諮詢員“立法三員”隊伍708人,截至目前“立法三員”收集立法信息1200余條、開展普法宣傳16000餘人次、提供諮詢意見1000余條。健全“三本台賬”。建立社情民意收集&賬,採取專題調研、代表視察等方式,廣泛收集群眾關於法治建設、鄉村振興、生態環境、基層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意見建議。建立立法意見採集&賬,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收集“立改廢釋”意見建議,經論證可行後盡可能吸收到法規條文中。建立法律法規實施跟蹤&賬,採取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方式,掌握法規遵守和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經甄別核查後,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為修法提供參考。對納入“三個&賬”管理的事項,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明確具體責任主體,實行清單化跟蹤管理。

  徵詢全貫通,解決“立什麼法”的問題。始終堅持傾聽民眾立法訴求,優先選擇社會需要最迫切、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最密切的立法項目,確保立法計劃更加精準。廣開言路“摸底子”。在編制立法計劃過程中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建議。書面向市、縣相關單位、基層立法&&點及各級人大代表等徵集立法建議項目,並利用主流媒體發布立法計劃建議項目徵集公告,提升群眾立法參與感。深入基層一線召開座談會、面對面訪談、發放調查問卷,了解基層立法需求。近三年共收到立法建議項目95件。調查研究“梳辮子”。圍繞是否緊扣市委中心工作、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和立法工作規律、是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條件是否成熟等方面,對徵集到的立法建議項目進行調研梳理。對有重大分歧和爭議的項目,反復徵求意見,與建議人或單位、組織溝通協商,尋求“最大公約數”。採取召開專題會、論證會等方式,邀請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立法諮詢專家對立法建議項目逐一研究,切實做好合法性論證、風險評估等工作。近三年共開展立法前期調研8件。民主決策“定調子”。形成立法計劃草案後,主動向省報告立法計劃編制情況,對立法建議項目是否符合地方立法權限、是否與省立法計劃衝突等進行溝通,進一步優化立法資源,提高立法效率。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嚴格執行立法重要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主動向市委請示報告立法計劃編制情況,立法計劃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後,按程序向社會公布。

 論證全公開,解決“怎樣立好法”的問題。始終堅持規範立法起草程序,提升立法技術水平,拓展立法論證途徑,確保立法質量更加提升。多向借智。堅持“沉下去”向下借眼,深入鄉村走街串巷與群眾溝通交流,通過廣泛“巡診”,對法規草案的實用性、可操作性等反復調研、科學論證。堅持“走出去”向外借鑒,圍繞地方性法規立法思路、擬解決的重點問題、條文制度設計、立法特色亮點等重點事項,學習借鑒其他省市立法經驗,通過重點“問診”,拓寬立法思路。堅持“尋良策”向上借力,完善向省匯報立法進程工作機制,在法規草案審議通過前,爭取省級組織召開立法論證會,對法規草案進行最後“會診”,進一步提升立法質量。多方聯動。推行司法聯動,完善向公、檢、法、司常態化徵求意見機制,對法規草案中禁止性條文和法律責任設置的合法性、合理性提出建議。推行職能聯動,對法規草案中涉及執法程序、執法標準等設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重點問題,集中相關職能部門統一徵求意見或進行現場調研。推行專家聯動,制定地方立法諮詢專家管理辦法、地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調整論證諮詢工作規範,建立由60名專家組成的立法諮詢專家庫,針對不同法規草案邀請相關專家進行論證。多層把關。專委會“初審”,市人大相關專門委員會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立法條件是否成熟,法規內容是否科學合理等提出意見,形成初審報告。法制委“統一審”,就法規草案是否與上位法相抵觸、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符合立法技術規範要求等進行審查,形成審議結果報告和法規草案修改稿。常委會“會議審”,提前7日發送法規草案給相關人員便於熟悉內容,分組審議且時間不少於半天,確保全面審議並提出修改意見;審議表決通過後報省審查批准實施。近三年制定&&的9部地方性法規多次獲省人大肯定,並作為同類立法樣本。

  實施全跟蹤,解決“如何用法”的問題。始終堅持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加大法規實施跟蹤監督力度,確保立法目的更加彰顯。深入“釋法”。法規頒佈實施前組織召開法規貫徹實施會,製作各類宣傳品並利用宣傳欄、自媒體等開展預熱宣傳。法規頒佈實施後撰寫立法綜述、法規解讀向群眾進行宣傳,為法規實施營造良好氛圍。監督“執法”。建立“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法規實施情況報告”監督檢查機制,對法規實施情況開展動態監督,並將問題採取審議意見附問題清單的模式向市政府交辦。目前已聽取10部地方性法規學習宣傳、職責履行、配套制度、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完善法規的意見建議等實施情況報告。組織“評法”。選擇與群眾息息相關的法規,對實施效果、存在問題等開展立法後評估,並做好地方性法規動態清理工作。《畢節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實施以來多種方式開展立法後評估,97.59%的調查對象認為條例實施後飲用水水源的水質明顯變好。(張登奎)

[責任編輯:李濤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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