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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松桃:“四主”模式開出強村富民“良方”

2024-07-19 17:03:09  來源:松桃縣委組織部

  近年來,松桃苗族自治縣深入實施“強村富民”行動,聚焦解決資金作用效益不高、集體資産增值不優、農特産品銷售不暢、産業項目帶農不足等問題,充分學習借鑒“千萬工程”經驗,探索推行“黨委主導、中心主管、公司主營、集體主分”的四主模式,推動實現強基層組織、強集體經濟、富農民口袋、富農民腦袋“兩強兩富”目標。

  堅持黨委“主導”,高位統籌部署。將“強村富民”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構建縣、鄉、村三級書記抓村集體經濟責任體系,明確茶葉、辣椒、吊瓜、生豬、蛋雞、玩具代加工等産業布局,建立常態督導、定期研判、嚴格獎懲等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制定《松桃苗族自治縣強村富民公司培育方案》《松桃苗族自治縣關於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等制度方案,在公司培育、集體經濟發展上給予項目、資金、技術、人才等全方位支持,賦能公司規範運行、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2023年來,已統籌整合涉農資金3.8億元,實施到村項目220個,着力發展村集體經濟。

  堅持中心“主管”,精準運營管理。在縣農業農村局設立松桃苗族自治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為全縣村集體經濟發展及“三資”運營管理提供“保姆式”服務。構建“1個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服務中心+27個鄉級農村集體資産發展服務站+496個村級農村集體資産發展服務專員”三級管理體系,切實抓好“三資”摸排、清産核資、産權交易監管、産業項目管理等工作,實現村集體經濟“多頭管”向“專一管”轉變。同時,組建以縣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為召集人,縣強村富民公司黨支部、20個相關職能部門黨組織、27個鄉鎮(街道)黨(工)委等共同參與的區域黨建聯盟,實行組織聯建、政策共商、資源同享、優勢互補。

  堅持公司“主營”,分類賦能增效。發揮好縣強村富民總公司主抓主管作用,組織對全縣各村集體經濟發展定位進行分析研判,充分考慮各村資源稟賦、産業優勢、區位交通等,明確村級自主發展、龍頭企業帶動發展、強村富民公司托底發展三种經營模式,進一步把優勢做優、把特色做特,統籌推動産業多點開花、蓬勃發展,持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2023年以來,已引導156個村(社區)立足自身優勢産業發展集體經濟;引進貴州樂嘉、德康牧業、鐵騎力士、聖地樂等龍頭企業帶動215個村(社區)發展集體經濟;依託28家強村富民公司帶動125個村(社區)托底發展集體經濟,實施項目164個。

  堅持集體“主分”,寬域分紅讓利。堅持“寬領域讓利、多渠道分紅、差異化持股”原則,探索推行政策分紅、效益分紅、集體分紅“三類分紅”,實現企業、集體、群眾三方“共同富裕”。對村集體以財政資金入股強村富民公司項目的,每年按入股資金5%進行政策兜底分紅,保障低收入農戶穩定增收;在強村富民公司運營取得效益後,統一按照10%作為縣級統籌基金、20%作為村集體經濟差異化分紅基金、30%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40%作為強村富民公司滾動發展資金的“1234”模式進行效益分紅,保障多方收益;按照60%用於村集體分紅,20%用於參與村集體經濟管理人員獎勵、村民小組長報酬補充以及福利費和公益獎勵,20%用於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比例的“622”模式進行集體分紅,實現共同致富。2023年來,全縣政策分紅資金670余萬元、集體分紅資金960余萬元。

[責任編輯:王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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