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7月3日電(記者李驚亞)據貴州省紀委監委3日通報,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宋宇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宇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棄守廉潔底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將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宋宇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宋宇峰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