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傷不起”,學校越來越“膽小”:如何看待校園“無限責任”?
半月談記者 周思宇 鄧倩倩 鄭明鴻
一段時間以來,“消失的課間10分鐘”“廁所社交”“能不能玩蘿蔔刀”等有關學生社交游戲、體育活動等話題屢屢挑動大眾神經,這背後,是學校承擔着越來越重的安全責任。半月談記者在基層採訪時,眾多一線教師和教育管理者反映:學校往往承擔着“無限責任”,大家都“生怕孩子在學校出事,一出事就是學校的問題”。
學生“傷不起”,學校越來越“膽小”
半月談記者採訪多位中小學校長、教師了解到,由於責任分擔機制不明晰,“傷不起”現象長期困擾學校。
前段時間,在東部省份某小學,一名學生下課玩耍時跳起來摸門框,碰巧其他同學關門,因此眼眶受傷。“本來責任應各自承擔一半,但受傷的孩子家長硬要對方全責,還威脅説要告學校。”班主任告訴半月談記者,家長認為孩子只要在校內受傷,學校就有責任,應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
除了在校內發生的、直接與學校有關的事故,還有與學校無關的事,有個別家長也將責任歸咎於學校,要求學校賠償。
在採訪時,西部一位基層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一件事:當地此前曾有一名學生在家中輕生,警方介入調查後排除他殺。學生家長在整理遺物時發現,5年前,這名學生在日記中&&,他不喜歡某位老師。隨後,家長以此為理由,向學校索賠。為平息事件,學校最終不得不賠償了15萬元。
學生們在體育課上進行拋繡球比賽。黃孝邦 攝
學生走路不慎扭傷了腳,上體育課不慎擦破了皮,參加運動會扭傷了腰……在校園中,即使安全工作做得再細緻、再紮實,也難以完全規避意外發生。
多名教師反映,出於安全考慮,學校要求孩子們下課期間不能衝跑,高樓層學生課間盡量少下樓玩,同時籃球、足球等對抗性體育活動組織頻次降低。“體育鍛煉以跑步、跳繩、羽毛球等柔性活動為主。”江西一小學班主任説。
一位鄉村學校校長告訴半月談記者,孩子們能走出校園探索的機會本就不多,目前學校通過購買保險等方式加強保障,但仍然很擔心學生在校外研學時意外受傷,舉辦此類活動越來越“膽小”。
教師變“安全員”,“安全形式主義”抬頭
隨着近年來校園安全越來越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不少地方將安全管理任務向學校加壓,甚至催生出“安全形式主義”苗頭。
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部分地方在校園安全管理過程中“重形式、輕內容”,一些政策在落地執行中扭曲變形。
2023年11月,廣東湛江市徐聞縣一小學要求所有學生戴頭盔上下學,“連走路、坐小車的也要戴”,此事引發輿論爭議。徐聞縣教育局回應稱,“戴頭盔進校園”的對像是乘坐摩托車或電動車的學生及家長,該校在推廣過程中要求“過於嚴格”,已通知學校進行整改。還有教師反映,寒暑假學校裏沒有學生,但安全檢查還是要照常進行;一個學校出現安全事件,所有學校都要 “吃藥”。
此外,不少學校安全教育“走過場”,難以入腦入心。西南地區一初中班主任説,學校通常會製作一些安全主題的PPT,讓班主任展示給學生看並拍照上傳,“但其實很多時候都是當個背景,拍完照就不管了”。
一些基層教師反映,現在不僅要教學生知識,肩上的“安全擔子”也越來越重,甚至擠壓了正常教學活動時間。
在山西某學校,教師需課間輪班站崗守衛安全,讓本就任務繁重的科任老師苦不堪言:“教室裏站着講完課、走到樓道接着站,接近滿課時基本要站一天。”
一名受訪教師無奈地説,學校前段時間規定,學生發生安全事件,不管是否在校內,班主任都得承擔責任,年終考核直接降到最低等,自己現在面對學生的安全問題每天都“擔驚受怕”,連孩子們上下樓梯也要時刻盯緊。
安全鎖鏈“捆”住了誰?
面對持續增壓的校園安全責任,除了一些學校出現的“課間圈養”現象,近幾年部分學校體育課課時減少,春游、秋游和社會實踐被取消,學生的活動時間一再被壓縮。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徐銀波介紹,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發生學生安全事件時,校方是否承擔責任,關鍵看是否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但基層反映,當前存在學校問責泛化或從重的現象。
多名受訪對象指出,“無限責任”會束縛學校的手腳,甚至導致學校採取如“課間圈養”等違背基本教學規律的舉措,最終影響的還是學生身心健康。
目前,已有多地針對校園安全管理&&政策舉措。例如福建推行中小學校方責任保險,並加強學校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重慶將推進校園硬質防衝撞設施建設納入2024年校園安全保衛重點目標任務,築牢校園安全第一道防線。
受訪教育人士認為,學校要承擔安全責任,但不能被無限放大。應綜合施策優化校園安全管理,幫助校長們卸下心頭沉重的包袱。
一是適度給學校“松綁”。受訪基層教育工作者呼籲,將學校從“無限責任”中解脫出來,加強校家社協同,廣泛開展安全教育,進一步提升學生自主管理能力,引導社會對學生在校行為形成正確的安全觀和責任觀,釋放學校發展活力。
二是健全風險分擔機制。福建泉州晉光小學校長曾旭晴等&&,根據統一招投標標準,當前校方責任保險主險為每生每年保費5元,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險每生每年保費3元。建議提高校方安全責任險的標準,讓保險覆蓋面更廣、賠償力度更大。同時,學校還需持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更加規範健全的安全預案和應急管理機制。
三是科學劃分安全責任。徐銀波等建議,司法部門可就校園侵權責任案件公示一批指導性判例,聯合教育主管部門等進校園普法,進一步厘清安全責任劃分邊界,引導基層學校依據法律法規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參與采寫:徐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