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5月31日電 題:謹防“借調”的幹着、“在編”的看著
新華社記者蔣成
借調範圍廣、借調時間長、借調頻率高、借調人員多……近年來有的地方在借調幹部方面存在泛化傾向,甚至出現了“借調”的幹着、“在編”的看著現象。過度借調,不但影響了幹部隊伍的穩定和培養建設,更易滋生懶政怠政,須下力氣糾治。
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縣以上機關一般不得從鄉鎮借調工作人員”,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也提出“健全規範管理制度,嚴控從縣以下單位借調工作人員”。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基層單位對上級隨意借調人員頗有微詞。有的單位借調人員數量接近甚至超過自身在編人數。同一性質部門,只要上級開口要人,下級一般遵從,就算性質不同,部分有較強話語權的部門也能輕易實現跨領域、跨部門借調。
過度借調,已經背離借調的初衷。對被借調單位來説,被借調幹部往往是骨幹力量,人被抽走後一些重要崗位業務運轉艱難。對借調單位來説,被借調人員承擔的工作逐漸演變為常態性工作,助長了慵懶之風。對被借調人員來説,歸屬感、獲得感下降,評優和晉陞機會減少,工作積極性受挫。
剎住過度借調的不良之風,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監督力度。借調本意是為促進幹部交流培養,但往往存在“程序後面再補”“人去了再説”等隨意性,需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借調的條件、程序、期限、借調人員比例上限等,防止借調擴大化、隨意化。
剎住過度借調的不良之風,要進一步追問借調單位機構設置、編制安排是否合理,人崗是否相配。現實中,一些單位存在人、崗、編不一致現象,有的科室處室“官”多,“兵”全靠借調。這就要考量借調人員較多的單位機構設置合理性,進一步提高機構編制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剎住過度借調的不良之風,要深入挖掘本單位幹部潛力。一位被借調到上級部門的同志反映,在借調他的單位,不管是日常工作還是專項工作,甚至活動、會議的籌備,材料的寫作,都能成為借調理由,借調人員是工作執行層面主力,在編人員更多的是給予方向性指導。須下大力氣剷除在編幹部“慵懶病灶”,對於“躺平”“側臥”的幹部,要樹立起鮮明的績效考核導向。
規範借調工作是為基層減負的應有之義。各級機關針對過度借調,應反躬自省、舉一反三,下大力氣建設好管理規範、權責清晰、科學高效的幹部隊伍。